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30
ICS 13.

020.10 Z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XXXXX―XXXX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XX 实施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量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measurement and monitoring of textile enterprises (征求意见稿) 目次前言I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

3 5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的计量监测要求.3 5.1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核查边界范围.3 5.2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源识别.4 5.3 采集活动水平数据与温室气体因子.4 5.3.1 化石燃料.4 5.3.2 过程排放.6 5.3.3 废水处理排放.6 5.3.4 电力和热力.7

6 监测的技术要求.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活动水平数据采集记录表

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其他排放因子推荐值…14 GB/T XXXXX―XXXX I 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温室气体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GB/T XXXXX―XXXX

1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监测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物料数据计 量的要求及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纺织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计量监测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 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1606 工业碳酸氢钠 GB/T

6422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

7721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 GB/T 9109.2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动态计量 第2部分:流量计安装技术要求 GB/T 9109.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动态计量 第5部分:油量计算 GB/T

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286 液态烃动态测量体积计量流量计检定系统 GB/T

23111 非自动衡器 GB/T

29452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2151.12-2018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GB/T

32201 气体流量计 GB/T

34050 智能温度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411 智能压力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纺织企业 textile enterprises 以纺纱、织造、前处理、印花、染色、后整理、服装生产和加工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核算单 位. 3.2 衡器 weighing instrument 通过作用于物体上的重力来测定该物体质量的计量器具. [GB/T 23111,定义 1.1] 3.3 GB/T XXXXX―XXXX

2 非自动衡器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 在称量过程中需要操作者的干预,以确定称量结果是否可接受的衡器. [GB/T 23111,定义 1.2] 3.4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Continuous totalizing 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 无需中断输送带的运动,而对输送带上的散状物料进行连续称量的自动衡器. [GB/T 7721,定义 1.3] 3.5 液体流量计 liquid meter 用于测量、存储和显示通过流量传感器的液体量的仪表,比如油、废水等. 3.6 气体流量计 gas meter 用于测量、存储和显示通过流量传感器的气体量的仪表. [GB/T 32201,定义 3.1.1] 3.7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 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纺织企业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和甲烷. [GB/T 32150―2015,定义 3.1] 3.8 燃料燃烧排放 fuel combustion emissions 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GB/T 32150―2015,定义 3.7] 3.9 过程排放 process emissions 在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中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纺织企业主要为原料碳酸盐(包括水净化使用碳酸钠、印染过程使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等)分 解产生的排放. [GB/T 32150―2015,定义 3.8] 3.10 废水处理排放 wastewater treatment emissions 纺织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在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废水排放的温室气体为 甲烷. 3.11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purchased of electricity and heat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温室气体. 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导热油等. [GB/T 32150―2015,定义3.9] 3.12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exported of electricity and heat 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温室气体. [GB/T 32150―2015,定义3.10] GB/T XXXXX―XXXX

3 3.13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 measuring,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of carbon emission from textile enterprises 对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数据进行采集、核算与发布的过程. 4.基本要求 4.1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界定核查边界;

b)识别排放源;

c)采集活动水平数据;

d)采集相关温室气体因子;

e)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核算企业温室气体量;

f)按照规定对外发布计量结果. 4.2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的数据应经过质量审定, 并保存相应核查或证明文件. 数据的属性信 息应被完整记录,具体应包括下列内容: a)时间跨度:数据的年份以及所收集数据的时间跨度;

b)地域范围:数据所适用的地域;

c)代表性:数据集合反应的行业覆盖面的定性描述;

d)完整性:测量或估算所占的比例;

e)数据源:提供数据的机构、产品的碳标识或数据采集的渠道;

f)数据的精度:数据来源、模型和假设的局限性. 4.3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监测应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a)应在生产正常、设备运行工况稳定条件下进行,测试工作要与生产过程相适应;

b)监测应按照与监测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

c)监测过程所用的时间,应根据监测项目的技术要求确定;

d)监测用的仪表、量具,其准确度应保证所测结果具有可靠性,测试误差应在被监测项目 的相关标准所规定的允许范围以内.

5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的计量监测要求 5.1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范围 纺织企业根据其生产过程的异同,其计量范围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 a)主要生产系统,包括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理、服装生产等;

b)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检验、机修、库房、运输等;

c)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纺织服装企业温室气体核算边界示意图见图1. GB/T XXXXX―XXXX

4 图1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范围示意图 5.2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源识别 纺织企业温室气体源的类型见表 1. 表1 温室气体源识别核查示意表 排放源名称 具体的排放源 排放源类型 主要的固定及移动设施 化石燃料燃烧 煤、柴油、重油、煤气、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重油、煤焦油等化石 燃料燃烧排放. 固定排放源 移动排放源 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定型 机、厂内机动车辆等 过程排放 生产所使用的原料中含有的碳酸 盐(包括水净化使用碳酸钠、印染 过程使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等)分 解产生的 CO2 排放 工业过程排放源 水净化、印染过程 废水处理 纺织服装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在 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甲烷排放 废水厌氧处理过 程 厌氧池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 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生产过程购入和输出的电力 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其他识别出的直 接排放源/间接排 放源 运输、空压机、鼓风电机、 生产设备运行等 5.3 采集活动水平数据与温室气体因子 5.3.1 化石燃料 5.3.1.1 计量监测要求 辅助生产系统 附属生产系统 主要生产系统 纤维 纺纱 织造 前处理 印染后整理 服装生产 过程排放 (碳酸盐分解) 废水处理排放 燃料燃烧排放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 热力产生的排放 动力、 供电、 检验、 机修、 库房、 运输等 厂部、 职工食堂、 车间浴室、 保健站等 GB/T XXXXX―XXXX

5 纺织企业在生产过程消耗的化石燃料包括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重油、柴油、煤等. 所消耗的化石燃料计量监测要求可见表 2. 表2 计量监测要求一览表 燃料类型 计量设备 准确度等级 计量设备 溯源方式 溯源 频次 计量/监测 频次 记录 频次 固体燃料 衡器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0.1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0.5 检定

1 次/年 每批 每批 液态燃料 油流量计 成品油:0.5 重油、渣油:1.0 检定/校准

1 次/年 每批 每天 气态燃料 气体流量计 煤气:2.0 天然气:2.0 检定/校准

1 次/年 连续 每天 5.3.1.1.1 固态燃料的计量监测要求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衡器要求应符合 GB/T

23111 标准;

精确度等级为Ⅲ级 (中精 度),其精密度为:1/1000≤精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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