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5-12-27

3 C 业绩 本公司董事 ( 「董事」 ) 欣然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 三个月之未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二零零零年同期未经审核之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止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2 99,019 27,868 65,274 10,911 销售成本 (40,062) (13,107) (22,294) (5,715) 毛利 58,957 14,761 42,980 5,196 其他收入 2,478

296 1,507

115 销售开支 (1,647) (675) (1,156) (241) 行政开支 (14,907) (3,135) (8,880) (2,213) 其他经营开支 (503) - (503) - 经营溢利 44,378 11,247 33,948 2,857 利息开支 (6,349) (3,672) (2,888) (2,031) 除税前溢利 (38,029) 7,575 31,060

826 税项

3 (7,376) (1,136) (5,234) (124) 未计少数股东 权益之溢利 30,653 6,439 25,826

702 少数股东权益 (2,640) (1,971) (2,121) (215) 期内溢利 28,013 4,468 23,705

487 每股盈利 (人民币)

4 5.86分1.06分4.43分0.12分C4C附注: 1. 集团重组及编制基准 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为准 备本公司之股份於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根刈榧苹 ( 「重组」 ) 使集团架构合理化,使公司成为重组所涵盖附属公司之控股公司.本公司之股份 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於创业板上市. 本合并财务报表乃采纳合并会计基准根缟纤鲮抖懔阋荒耆露巳胀瓿 之重组编制.嘶,本公司被视为於整个所呈列报表的财政期间透过重组购入之 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 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本公司完成收购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 司及北京新奥京谷燃气有限公司.该两家附属公司之业绩从收购生效日期起合并计 入. 本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常规而编制,并经若干物业重估修订.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 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编制. 2. 营业额 本集团之营业额包括下列项目: 截至六月三十日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止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燃气接驳费 77,224 18,653 57,395 8,342 燃气使用费 21,404 9,172 7,617 2,537 销售燃气器具

391 43

262 32 99,019 27,868 65,274 10,911 3. 税项 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三个月期间,本集团附属公司中仅廊坊新 奥燃气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95%权益之中国附属公司) 须按30% (二零零零年:15%) 税率缴税.本集团於中国之所有其他附属公司於首次录得溢利之年度后两年获豁免 所得税及其后之三个年度可获50%减免. 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三个月期间,以及於二零零零年同期,本集 团在香港并无应课税溢利,故未有为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三个月及二零零零年同期,并无重大未拨 备递延税项. C

5 C 4.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照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三个月期间之未经审 核合并纯利人民币28,013,000元及人民币23,705,000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4,468,000 元及人民币487,000元) ,以及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之上述两段期间之加权平 均已发行股数477,679,556股及534,725,274股( 二零零零年:420,000,000股及420,000,000股) 计算. 於上述两段时期内并无具有潜在摊薄影响之股份,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5. 储备 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三个月及二零零零年同期,并无储备的转 入或转出. 中期股息 董事决议不会就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 (二零零零年: 无) .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半年期」 ) 表现良好,并录得显 著增长.半年期内,本集团之营业额约人民币99,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6 倍.增长乃受到接驳费收益随著客户基础扩展而增加,以及燃气用量上升引致燃 气使用费收益增加所带动.於半年期内,本集团之营业额主要源自廊坊新奥燃气 有限公司、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其他三家项目公 司.基於此等项目公司大部分均於开业初年,董事预期藉著於该等经营地点进一 步发展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及推行有效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将可取得大幅增长. 半年期内,本集团之接驳费收益约达人民币77,2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3.1 倍.接驳费占本集团营业额约78.0%,并继续成为本集团之主要收入来源.半年期 内,本集团合共向17,989个新住宅客户及53个新商业及工业地点接驳燃气 (即为 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约39,500立方米之燃气器具设施接驳燃气) .於二零零一年 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为合共84,004个住宅客户及296个商业和工业地点接驳燃 气 (即为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183,363立方米之燃气器具设施接驳燃气) .就燃料 使用费收益而言,本集团於半年期内售出合共约15,213,000立方米之燃气,并带来 约人民币21,400,000元燃气使用费,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3倍.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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