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12-23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告所述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求. MASTER GLORY GROUP LIMITED 凯华集团有限公司(以 「275凯华集团」 於香港经营业务)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5) 有关 (A)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

(B) 股本重组;

(C) 供股;

及(D) 清洗豁免 谨此提述Master Glory Group Limited凯华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日期为二零 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之通函 ( 「该通函」 ) 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之 澄清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股本重组、供股、申请清洗豁免及出售事项;

(ii)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的股东特别大会 ( 「股东特别大会」 ) 通告 ( 「该 通告」 )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的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 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该通告所载各项决 议案 ( 「该等决议案」 ) 的按股数投票结果如下: 决议案 投票数目 (%) 赞成 反对 1. 批准股本重组. (特别决议案) 4,926,031,051 (98.63%) 68,517,456 (1.37%) 2. 批准供股. (普通决议案) 579,619,409 (29.41%) 1,390,993,588 (70.59%) 3. 批准清洗豁免. (特别决议案) 579,819,409 (29.42%) 1,390,813,588 (70.58%) 4. 批准出售事项. (普通决议案) 4,926,031,251 (98.63%) 68,497,256 (1.37%) 附注: (1) 该等决议案的全文载於该通告内. (2)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10,298,188,650股现有股份. (3) 赋予其持有人出席并就第1项及第4项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为10,298,188,650股, 而赋予其持有人出席并就第2项及第3项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为7,274,273,140股. (4) 诚如该通函所述,叶博士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 (定义见收购守则) 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第2 项及第3项决议案投弃权票.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叶博士 (持有3,023,915,510股现有股份, 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9.36%) 已就第2项及第3项决议案投弃权票. (5) 诚如该通函所述,叶博士以买方为受益人签订确认书,,

叶博士同意彼将就其所持股 份对第4项决议案投赞成票. (6) 除上文附注(4)及(5)所披露者外,(i)并无其他股东须根鲜泄嬖蚧蚴展菏卦蜢豆啥乇鸫 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投弃权票或放弃投赞成票;

及(ii)并无人士於该通函中表明就该等决议案 投赞成及反对票.

3 由於不少於75%票数投票赞成第1项决议案,第1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特 别决议案. 由於超过50%票数投票赞成第4项决议案,第4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 决议案. 由於少於50%票数投票赞成第2项决议案及少於75%票数投票赞成第3项决议案,第 2项及第3项决议案不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及转让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 上担任点票监察员. 股本重组 由於该通函所述股本重组的全部条件已获达成,股本重组将於二零一九年四月 二十四日生效.以下为摘录自该通函的股本重组时间表. 二零一九年 (香港时间) 生效日期 四月二十四日 (星期三) 开始买卖经调整股份.四月二十四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10,000股现有股份为买卖单位买卖现有股份 的原有柜位暂停服务.四月二十四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500股经调整股份为买卖单位 (以现有股票形式) 买卖经调整股份的临时柜位开放.四月二十四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以现有股份的现有股票免费换领经调整股份 的新股票的首日 四月二十四日 (星期三) 指定经纪开始在市场就经调整股份的碎股提供对盘服务 五月九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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