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5-10-02
HNPR-2018-11001R-2016-13017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湘人社发〔2018〕78 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2018 年11 月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就业服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 年12 月12 日印发 文件 -

2 - 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和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 度的意见》(国发〔2018〕11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 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

31 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财社〔2018〕2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补贴对象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 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技师培训补贴.享受职业技能培 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 贫困家庭子女、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含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 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 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 条件的企业职工.

第二章 补贴标准 第二条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一)五类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定期 -

3 - 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武陵山区域和罗霄山区域五类 人员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 70%给予补贴, 并按培训天数给 予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

20 元. 第三条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

(一)企业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 在取得初、 中、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或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后,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 50%给予补贴.

(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该类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标准的 50%给予补贴.

(三)51 个贫困县园区内企业的在职职工,对建档立卡贫困 劳动力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 70%给予补贴, 对其他在职职 工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 50%给予补贴. 第四条 技师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 培训后,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定期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执行. 第五条 同一补贴对象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 低的原则,以其中一项补贴标准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第六条 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师培训补贴 -

4 - 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条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第八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 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 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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