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5-09-04
张家港市鹿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鹿苑医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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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的目的 项目建设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周边地区群众正常工作和生活.

群众出于自身 或公众利益的考虑,也会对项目持不同意见.因此,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 程中,公众参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如下: (1)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体现了环境影响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

(2)更加全面的了解项目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提高环境 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使项目决策可以兼顾公众的利益和要求,避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

(4)使项目规划设计更加完善、合理,提高项目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 性.

2、公众参与的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 2006[28 号]) 、 《关于切实加 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 (苏环规 2012[4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办[2013]103 号) 、 《江 苏省环保厅实施工作规程》 、 《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工作规程的通知》 (苏环办字[2014]106 号)和《关于苏州市环保局执 行环办[2013]103 号的有关说明》 (2015 年1月7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本次公众参与.

3、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 与工作采用网络公示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向公众介绍拟扩建项目的概况和 主要环保设施,并广泛听取各界对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第一轮公众参与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 行办法》)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 公众公开有关项目信息和环评工作信息,收集公众对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 第二轮公众参与通过第二次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 调查可能受项目 影响的公众对拟扩建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 根据《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

3 告书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拟扩建项目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评价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选择与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问题作为调查内容, 采用选 择划 √ 的简单答卷式方式进行. 第三轮公众参与是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4、第一次公示的结果 拟扩建项目在张家港市塘桥镇政府网站即 (http://www.tq.zjg.gov.cn/front_tqwz/InfoDetail/?InfoID=2c2da5e3-448f-4f1b-a607 -a8c04765fc14&

CategoryNum=004)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6 年11 月24 日~2016 年12 月7日为期

10 个工作日,对拟扩建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公示内容详见图 4-1.

5、第二次公示的结果 拟扩建项目在中国张家港网站即 (http://www.zjg.gov.cn/Home/infodetail/?infoid=d6a4c7a2-b157-47b5-9151-eff e6df24a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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