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31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机遇 汇编新乡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2月编印说明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便 于企业及时准确的了解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市政府决定编制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机遇汇编》 ,紧紧围绕同工业和信息化 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国内外新政 策、新机遇、新信息,做好编制工作.

政策机遇汇编内容范围如下: 1.国家、省和我市 2017-2018 年已制定发布以及近期即将 出台实施的各类政策法规或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节选 (包括扶持 鼓励类以及淘汰限制类) . 2.各领域各行业发展规划有关重点内容及政策措施等. 3.2018 年2月版《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机遇汇编》已包 含的政策机遇信息,本版不再重复. 注: 本政策机遇汇编电子版可登陆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 网政策法规栏目进行下载. 目录工信系统政策 关于实施 三大改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1 新乡市工信系统资金项目、政策荣誉申报指南…5 关于鼓励新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1 印发《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6 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8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 实施意见…31 关于印发 《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 的通知…34 关于印发新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的通知…38 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40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44 关于印发新乡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的通知……46 新乡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47 新乡市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实施方 案 (暂行)

49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

8 个方案的 通知…51 关于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等4个方案 的通知…63 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70 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73 关于印发

2018 年豫酒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76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的通知…77 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80 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82 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85 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88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91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93 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97 关于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100 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的通知

104 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107 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110 其他系统政策 新乡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112 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114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促进工业领域发展相关的政策…115 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的通知…………119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121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23 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26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提升科学发展载体建设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129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133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135 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137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41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142 工信系统政策1工信系统政策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 三大改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若干 财政政策的意见 新政办〔2018〕50 号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 三大 改造 为切入点加快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创建 中国制造

2025 国家级示范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 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一)对实施 机器换人 的项目,按照省级补贴资金进行 1:1 配套,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二)对实施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智能化工厂和智能化车间改 造的企业,按国家、省级财政支持金额的 3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 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三)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示范企业给予

20 万元 奖励.

(四) 对列入国家、 省级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 服务型制造、 互 联网+ 工业创新、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 化定制、跨界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企业) ,分别 工信系统政策2给予

50 万元、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获批不同试点 示范的,不重复奖励.

(五)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 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

(六)对新获得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工 业云平台、分享经济平台、 双创 平台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 元奖励.

(七)鼓励企业上 云 .经第三方认定为上 云 企业且完成两 化融合对标评估诊断工作的,采用 云服务券 等方式给予企业上云 费用补贴.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八)对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省级财政 支持金额的 3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九)对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 省级财政支持金额的 5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 过500 万元.

(十)对企业研发生产的被认定为全国、全省首台(套)重大技 术装备(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 ,对研制单位和首次购买使 用单位(限于我市企业)均按照销售价格的 5%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 元奖励. (十一)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 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工信系统政策3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十三)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国家能效水效 领跑者 的企业, 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进入国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 能效之星 产品目录的企业,按照产品类别(同一产品的系列产品 不重复奖励)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其它 (十四)按照 部门组织、政府买单、企业受益 的方式,有针对 性地开展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企业管理层整体水平,实 行有别于公务员的培训费管理办法,市级财政适当提高培训费标准, 以适应高端培训需要.

五、附则 本意见中所列各项支持政策, 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按照 8:2 的比例 纳入预算管理,共同分担,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兑现. 市本级纳税工业企业享受以上支持政策的,由市本级财政负责全 额兑现. 享受奖励政策的企业,必须纳入河南省企业经济效益月报. 对企业同一事项涉及本政策同类多项优惠的,按最高的一项优惠 政策执行;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市级各项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对 获得上级补助奖励、本级给予配套的,与本级补助奖励不重复享受. 对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因偷、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 不享受本政策. 工信系统政策4凡涉嫌虚假申报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 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本意见自

2018 年1月1日起实行,2020 年12 月31 日截止. 本意见由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新乡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 施.之前已出台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 准. 工信系统政策5工信系统资金项目、政策荣誉申报指南 类别序号资金、 政 策荣誉 名称 申报条件(简要表述) 新乡市工信局承办科室 省工 信厅 牵头 处室 可享受政策 分管 领导 牵头 科室 科室 负责 人 联系 人 联系 电话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资金项目类1先进制 造业发 展专项 资金 (技 术改造 类) 1.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 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 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2..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 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3.申报项目符合支持重点;

4.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5.企业近

3 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 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

6.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计算区间内,申报项目购置设备、研发 投入等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

80 万元;

8.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 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张新福 规划办 张成珂 王莉3696837 规划处 采取后补助方式, 对项目的设备、研 发投入,按照实际 投入的 30%给予后 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对成功获得省 级财政资金支 持的技术改造 项目,按照省 级财政支持金 额的 30%给予 配套支持,单 个项目最高支 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2 智能制 造试点 示范项 目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 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水平,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 需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18 年智能制造试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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