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5-08-1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 LTD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07 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董事会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对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公司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如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补选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按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1 大通燃气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投资评审小组的副组长和其余工作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请战略 委员会予以任命.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并应当遵 循下列的工作程序:

(一)公司有关部门、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向投资评审小组上报重 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意向性协议 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投资评审小组在接到上述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初审,经审查后认为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的,应当向报送材料的有关部门、控股(参股) 企业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接到立项意见书的公司有关部门、控股(参股)企业对外形成的协 议性文件草案、章程草案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后应及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2 大通燃气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投资评审小组对收到前项的报送材料经评审无异议的,应当在签发 书面意见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