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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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GN NEW ENERGY HOLDINGS CO., LTD.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11) 内幕消息 有关可能出售事项的谅解备忘录 本公告乃由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或 「卖方」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 称为 「本集团」 ) 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 ( 「上市规则」 ) 第13.09条 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谅解备忘录 本公司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宣布,於2018年3月21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中广核」 ) 订立谅解备忘录 ( 「谅解备忘录」 ) .根 谅解备忘录,本公司有意出售及中广核有意购买CGN Korea Holdings Co., Ltd ( 「目标 公司」 ,一家於韩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於韩国营运主要为燃气和燃油的电力项目) 全 部已发行股份 ( 「销售权益」 ) ( 「可能出售事项」 ) .於谅解备忘录日期,本公司间接持 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0%.销售权益占本公司拥有的全部目标公司股权. C

2 C 谅解备忘录的主要条款 日期:2018年3月21日 (交易时段后) 订约方: (i) 中广核;

及(ii) 本公司. 将予出售的资产 根陆獗竿,本公司正考虑出售目标公司的销售权益予中广核的附属公司或其 他第三方. 代价 销售权益代价金额将参照合资格独立第三方估值师对目标公司作出的估值而经双方 公平磋商后厘定. 不具法律约束力 除有关谅解备忘录的披露、转让、性质、保密性、终止及管法律的条款外,谅解备忘 录其他条款对谅解备忘录的订约方并无法律约束力. 正式协议 本公司及中广核将尽最大努力磋商及就可能出售事项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 ( 「正式协议」 ) . 终止 谅解备忘录将於下列事项发生时 (以最早者为准) 终止: (i) 正式协议签立之日;

(ii) 倘其中一名订约方单方面或因另一订约方违约而决定终止谅解备忘录,另一订 约方接获终止通知之日;

或(iii) 双方共同协定终止谅解备忘录之日. C

3 C 有关目标公司的资料 目标公司为一家於韩国注册成立的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於韩国营运主要为燃气及 燃油电力项目.於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在韩国拥有约2,046兆瓦的电力项目 (包括 1,524兆瓦燃气发电项目、15兆瓦燃料电池发电项目及507兆瓦燃油电力项目) .基於 本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目标公司於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的分部收入 (外部) 约为313百万美元. 进行可能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在本公司於2014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之时,本集团为一家能源种 类多元化的独立发电商,资产组合主要包括燃气、燃煤、水电及热电联产发电项目. 在经历近些年的发展及於2015年成功注入首批资产 (注入总计1.4吉瓦风电及太阳能 资产) 之后,本公司的业务重点逐步转移至中国的非核清洁能源项目.同时,其已於 中国的非核清洁能源行业积累丰富的经验. 为了实现本公司的战略调整、更有效地重新分配资源及进一步提升公司於中国非核 清洁能源行业的竞争力,本公司拟集中资源,将重心移到中国非核清洁能源领域上 来.根靡滴癫呗,本公司拟出售目标公司,以将其资源集中於中国的业务发展. 本公司认为,倘若可能出售事项落实,本公司将拥有更多可动用资金可用於在中国发 展非核清洁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增加装机容量和扩大经营规模,亦将大幅增强其於中 国非核清洁能源行业的竞争力及市场地位,从而改善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整体盈利 能力.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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