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5-07-09
湘教通〔2017〕279 号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自查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 查检查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7〕76 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 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安 函〔2017〕1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全省教育系统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 "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 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 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 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 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湖南省教育厅

(二) 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 加 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 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 校园施工现场、 各类校办企业、 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 电梯、 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整治.针对近几年各 校特别是高校学生宿舍存在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 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 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消 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二 级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 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规范学校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 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 施, 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 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 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 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 的合格电器产品.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 年6月开始至

2020 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7月底前) .各地各校要结合 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细化整治目标 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 年8月至

2017 年10 月).各单位 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治台 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实现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 年10 月至

2017 年12 月) .各地 各校对查找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单四制",切实整改 到位.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 年10 月至

2020 年4月).各地区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 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的要求,全 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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