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5-06-30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 构")作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华森制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就华森制药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会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批准程序

2019 年2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森制药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保荐机构对华森制药拟使用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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