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5-05-24

17 号2层A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谈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4月27 日14 时45 分.

十、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

17 号2层A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官窑禅碳路黎岗路段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6335585 传真:0757-86335585 邮编:52823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

17 号2层A区联系人:甘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艾小姐 联系

电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第 3页,共44 页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 4页,共44 页

一、总则1. 定义1.1. 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1.4. 监管管理部门:系指同级或以上监管部门 1.5.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1.6. 成交人: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1.7. 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适用) . 1.8. 实质性响应:是指对谈判文件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9.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供应商 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响应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10.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 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如适用) . 1.11. 谈判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供应商的款项. 1.12.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2. 适用范围 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 规章、政策. 2.2. 采购人、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4.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谈 第 5页,共44 页判. 4.2.8. 符合

第一章投标邀请 供应商资格 的特殊条款. 5. 本项目投标费用: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合格的服务 6.1. 货物 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 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6.2. 服务 是指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 服务. 6.3.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 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6.4.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报价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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