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8-04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潍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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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

1 8 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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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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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 《 潍坊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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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 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 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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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年1 2月1 1日―1―潍坊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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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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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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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

0 1 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最 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确保完成 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 山东省落实<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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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2

0 1 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细 则》 ( 鲁政办字〔

2 0

1 8 〕

2 1 7号) , 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 市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2

0 1 8年, 全市细颗粒 物( PM

2 .

5 ) 平均浓度下降7 .

6 %, 确保达到5 4微克/ 立方米以下.

2 0

1 8年1 1月至2

0 1 9年3月, PM

2 . 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 %以上, 重污染天数同比持续下降.

二、 主要任务 ( 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 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按照省部署, 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 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线一 单 ) 编制工作, 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生产工艺和产业目 录.2

0 1 8年1 2月底前,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市环保 局、 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市属各开发 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府、 市属各开 发区管委会落实, 下文不再列出) ―

2 ― 严格按照市委、 市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中心城区重点企 业关停搬迁工作.加大钢铁、 焦化、 火电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 度, 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 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 焦炉、 高炉等设 备.(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2 . 巩固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在全面完成 散乱污 综 合整治销号工作基础上, 强化日常监管力度, 坚决杜绝 散乱污 项 目建设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 死灰复燃.同时, 通过 动态管理机制, 发现一起, 处置一起.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 求的, 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 环保手续 不全或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 切实做到 两断三清 ( 切断工业 用水、 用电, 清除原料、 产品、 生产设备) ;

对于整合搬迁类的, 依法 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升级改造类的, 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 治理, 由属地相关部门会审签字或当地政府( 管委会) 盖章确认后 方可投入运行.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已验收销号的清单 之外新发现的 散乱污 企业, 分类建立清单.各县市区对行政区 域内存在的 散乱污 企业集群, 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 开, 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改变 脏乱差 生产环境.( 市环 保局牵头)

3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 实施封闭储存、 密闭输送、 系统收集,

2 0

1 8 年1 2月底前基本完成.按照《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第四时段标准要求, 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确保2

0 1 9年1 2月底前全部完成.( 市环保局牵头) ―

3 ―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 烧 结烟气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

0 、

3 5 、

5 0毫克/ 立方米, 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

0 、

5 0 、

1 5 0毫克/ 立方 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 厂内所有散状物料储存、 输送及主要生 产车间应密闭或封闭;

实施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 水路、 管道、 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清洁方式运输.焦 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 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市环保局牵头) 加大开发区、 工业园区、 高新开发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 度, 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 一区一热源 原则, 推进淘汰园区 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 配套高效治污设施, 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市环保局、 市城管 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4 . 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2

0 1 8年1 2月底前, 完成陶瓷、 有色金属( 再生金属) 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将错峰生产方案载 入排污许可证.对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 要将相关错峰 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 度, 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 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 按证 排污的主体责任, 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牵 头) ( 二)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 .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 任务, 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 坚持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技 术路线, 宜电则电、 宜气则气、 宜煤则煤、 宜热则热, 积极推广利用 ―

4 ― 太阳能光热和集中式生物质能.在优先保障2

0 1 7年已经开工的 居民 煤改气 煤改电 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 根据年度和采暖期 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 煤改气 煤改电 户数, 对于以气代煤、 以电代煤等方式, 要按照 先立后破 的原则, 在 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 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要以镇( 街道) 或县( 市、 区) 为单元整体推进.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 采取综合措 施, 防止散煤复烧.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 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 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经信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2 .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 含茶水炉、 经营性炉灶、 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淘汰力度.坚持因地制 宜、 多措并举.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 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 前提下, 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 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方 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2

0 1 9年1 2月底前, 市中心城 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 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 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区域燃烧醇基燃料企 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 依法查处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 废料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 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按照国家要求, 在用的燃煤锅炉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超低排放 水平.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 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 配 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 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不高于5 0毫克/ 立方米.( 市环保局牵头) ―

5 ― ( 三)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 . 提升港口铁路货运比例.加强沿海港口监管, 严禁使用柴 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2

0 1 8年1 2月底前, 沿海主要港口煤炭 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 禁止公路运输.提升疏港矿石铁路运 输比例, 鼓励通过带式输送机管廊疏港;

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 运, 国家确定的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

0 %以上;

建设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潍坊海事局、 市地方铁路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2 .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 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 油改气 的 老旧燃气车辆, 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 及实施计划.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 市交通局、 市 环保局、 潍坊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 公务用车及市政、 环卫车辆优先 采用新能源车.全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 源汽车.全市新增和更新出租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城市建成区内新增和更新环卫、 邮政、 通勤、 轻型物流等专 用车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

0 %以上.港口、 机场、 铁路货场等新增和更新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汽车.( 市交通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分 别牵头) ( 四) 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1 .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 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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