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5-04-17
1 二零零七年一月 资料文件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 改善空气质素措施的进展 (包括两家电力公司务求在二零一零年前 为实践政府减排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目的 本文件向委员汇报为了在二零一零年前实践政府减排目标而采取的改善空气质素措施(包 括两家电力公司的措施)的 最新进展.

背景 2. 为改善区域空气质素,香港特区政府(特 区政府)与 广东省政府在二零零二年四月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把区内四种主要空气污染物,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排放量,以一九九七年为参照基准,在二零一零年或以前分别削减40%、 20%、 55%和55%. 实践上述目标不但有助本港达到空气质素指标,更能大大改善珠江三角洲(珠 三角)的空气质素,并使区内的烟雾问题得以纾缓. 3.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我们向委员阐述双方为实践二零一零年减排目标而采取各项措施的进展.在该会议上,委员要求当局就实践二零一零年减排目标,以及两家电力公司为实践减排目标而采取各项措施的进展,每六个月提交报告一次. 4. 当局其后分别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及八月向委员提交进展报告.本文件为第三份进展报告.

2 本港采取减排措施的进展 减排进展 5. 我们在本地采取减排措施进展良好.对比一九九七年的排放量,除二氧化硫的排放由於发电而增加外,其他污染物均在减少当中,二零零五年的整体情况比二零零四年再有所改善.详情如下:

1997 年 排放量 (公吨 )

1997 至2004 年 排放量变化

1997 至2005 年 排放量变化

2010 年的减排目标 二氧化硫

64 500 +47% +31% -40% 氮氧化物

110 000 -16% -15% -20% 可吸入悬浮粒子

11 200 -28% -36% -55% 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54

400 -23% -26% -55% 具体措施 6. 为进一步加强本地的减排工作,行政长官在二零零六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了一连串的新措施: (a) 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我们会推出一次过的资助计划.该计划耗资

32 亿元,以鼓励车主尽早把欧盟前 期和欧盟I期的商用柴油车辆,更换为欧盟IV 期型号.现时,欧盟前期和欧盟 I 期车辆合共约有 74,000 部,分别须在

18 和36 个月内完成更换.如所有欧盟 前期和欧盟 I 期车辆更换为欧盟 IV 期型号,本港的污 染物总排放量中,氮氧化物可望减少 10%,可吸入悬浮 粒子可望减少 18%. (b) 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环保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会获宽减30% , 每部合资格车辆的最高宽减额为50,000 元,藉以鼓励车主使用环保私家车. (c) 我们计划在二零零七年年初,就应否立法规定驾车人士在等候期间停车熄匙谘询公众.

3 7. 除此之外,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已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宣布进行一项详细研究,检讨香港的空气质素指标.在研究过程中,环保署会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新空气质素指引,以及美国和欧盟的最新空气质素研究成果,以制定不同的建议和实施策略.我们亦会进行公众谘询,以制订全面、进取及务实可行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并以收紧空气质素标准为大方向,订立合适的中、长期目标. 8. 必须指出,世界卫生组织认同各国订立的空气质素标准会有所差异,当中须平衡的因素包括当地空气质素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切实可行的技术、经济以及其他政治社会因素.世卫建议各地政府在全面采纳新指引作为法定标准前,必须仔细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在我们的研究中,政府会拟订不同方案及分析其经济效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所需技术的成熟程度,引入措施所需时间,与内地合作的需要,以及其他政策如能源、运输、工业发展、城规及保育的配合等等. 9. 公用发电是本地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源,就此我们已经对电厂订定污染物排放上限,并会逐步收紧,以确保本港如期达到二零一零年的目标.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重申了这个目标不容退让.目前与电力公司磋商二零零八年后的新管制计划时,我们亦表明环保要求将是重点之一.电力公司的准许回报率将会与他们是否超越排放上限挂钩. 10. 电力行业的最新减排进展如下: (a) 在加装工程方面,我们已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就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 电 )的 烟气脱硫装置及选择性催化还原器的加装工程发出环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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