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8-04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 统计报表制度 2015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 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 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2)

二、 第一部分 城市 (县城) 建设统计报表? (4)

三、第二部分 村镇建设统计报表?112) ―2―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城市、县城和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村镇住宅的情况,给各级政府制 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 本需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或地方部门统计调查收集, 并且统计调查的标准、 口径等应与本报表制度一致.

三、本报表制度的内容 本报表制度包含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两部分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 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 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

村镇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 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方面.

四、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统计报表按城区、县城和建制镇(乡、农场等) 分别上报.

1、设市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

(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 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

(3)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 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2、县城包括: (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

(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 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

(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3、建制镇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建成区包括: (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2)镇的公共设 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庄是指建制镇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4、乡含建成区和村庄.建成区包括(1)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庄;

(2)乡的公共设施、 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庄是指乡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5、特殊区域.指不与城区(县城)连接,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 ―3―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工矿区等特殊区域(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参照建制镇执行.

五、填报方法

1、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2、建制镇和乡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 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六、本报表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年快报.各报表的报送要求和报送方式按制度规定执行.

七、数据处理

1、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2、设市城市城区、县城、建制镇、乡和村庄数据均分别按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汇总、 分列;

八、报送要求 年报综合表及年报基层数据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次年

3 月10 日前向 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 年快报综合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当年

11 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 送.

九、本报表制度中未特指的各项指标,属时点指标的按报告期末数填报,属时期指标的,按报告期 累计数填报.

十、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可在本 报表制度中增加或补充所需指标,但不得打乱本报表制度中指标的排列顺序,也不得改变统一的编码. 十

一、本报表制度收集的数据汇总后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形式向社会公布. 十

二、本报表制度自

2015 年年报起开始执行.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4―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第一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5―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说明?6)

(二)城市(县城)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目录?7)

(三)城市(县城)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表式?8)

(四)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基层表报表目录?37)

(五)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基层表报表表式?38)

(六)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65) ―6―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一)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说明

1、本部分反映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的市政公用设施情况及其固定资产投资、设施维护 建设及其资金收支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2、设市城市的城区与县城(城关镇)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是城区和县城. 设市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

(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 设施等连接到 ... 的其他镇(乡)地域;

(3)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 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县城包括: (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城关镇)或街道办事处地域;

(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 等连接到 ... 的其他镇(乡)地域;

(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 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城区、县城的范围界定原则上以镇(乡)一级为最小统计划分单位,不打破镇(乡)的行政区划. 对于镇(乡)是否 连接 的判断,一般以镇(乡)政府驻地是否与城区(县城)连接为依据,若镇(乡)政府驻地已与城区(县城)连接,则视同该镇(乡)与城区(县城)连接,该镇(乡)纳入城 区(县城)统计范围;

否则,该镇(乡)作为独立建制镇(乡)纳入村镇统计范围,按本制度第二部分 村镇报表统计.

3、填报方法 本制度设置了综合表和基层表.基层单位填报基层表,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 基层表中设置两类指标,一类必填指标,一类选填指标(代码有 X 标记) .其中必填指标各基层单 位必须填报,选填指标全国不要求统一填报,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布置,并且同一行业 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步执行,选填指标在报送期后要逐步完善. 填报时,原则上遵循 谁管理设施,谁统计 ,不要重复和漏统.

4、数据处理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5、年报综合表及年报基层数据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次年

3 月10 日前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 年快报综合表及基层数据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当年

12 月15 日前向住 房城乡建设部报送. ―7―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二)城市(县城)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目录 表号表名报表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 市(县)综1表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水平表 年报 设市城市 及县城 各省、自治区 和直辖市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次年

3 月10 日前

9 市(县)综2表城市(县城)人口和建设用地综合表 年报 〃 〃 〃

10 市(县)综3-1 表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财政 性资金收支综合表 年报 〃 〃 〃

11 市(县)综3-2 表 城市(县城)公用事业价格综合表 年报 〃 〃 〃

12 市(县)综4-1 表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综合表 年报 〃 〃 〃

13 市(县)综4-2 表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资金 来源综合表 年报 〃 〃 〃

14 市(县)综4-3 表 城市(县城)规模以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 综合表 年报 〃 〃 〃

15 市(县)综4-4 表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规模和新 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综合表 年报 〃 〃 〃

16 市(县)综5-1 表 城市(县城)供水综合表(全社会、公共供水) 年报 〃 〃 〃

17 市(县)综5-2 表 城市(县城)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综合表 年报 〃 〃 〃

18 市(县)综6表城市(县城)节约用水综合表 年报 〃 〃 〃

19 市(县)综7-1 表 城市(县城)人工煤气综合表 年报 〃 〃 〃

20 市(县)综7-2 表 城市(县城)天然气综合表 年报 〃 〃 〃

21 市(县)综7-3 表 城市(县城)液化石油气综合表 年报 〃 〃 〃

22 市(县)综8表城市(县城)集中供热综合表 年报 〃 〃 〃

23 市(县)综9-1 表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综合表 年报 〃 〃 〃

24 市(县)综9-2 表 城市轨道交通(建成)综合表 年报 〃 〃 〃

25 市(县)综9-3 表 城市轨道交通(在建)综合表 年报 〃 〃 〃

26 市(县)综10 表 城市(县城)道路和桥梁综合表 年报 〃 〃 〃

27 市(县)综11-1 表城市(县城)排水综合表 年报 〃 〃 〃

28 市(县)综11-2 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综合表 年报 〃 〃 〃

29 市(县)综12 表 城市(县城)园林绿化综合表 年报 〃 〃 〃

30 市(县)综13 表 风景名胜区综合表 年报 〃 〃 〃

31 市(县)综14 表 城市(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表 年报 〃 〃 〃

32 市(县)快综

1 表 城市(县城)建设年快报综合表 年报 〃 〃 当年

11 月底前

33 F701 表 部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 年报 〃 〃 次年

3 月10 日前

34 F702-1 表 部门服务业行政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 年报 〃 〃 〃

35 F702-2 表 部门服务业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 年报 〃 〃 〃

36 ―8―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三)城市(县城)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表式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水平表 表号:市(县)综1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13号综合机关名称(签章) :

20 年 有效期至:2

0 1

7 年11月地区 名称 人口 密度 (人 /平 方公 里) 人均日 生活用 水量 (升) 供水 普及 率(%) 燃气 普及 率(%) 建成 区供 水管 道密 度 (公 里/ 平方 公里) 人均 城市 道路 面积 (平方米) 建成 区排 水管 道密 度 (公 里/ 平方 公里) 污水 处理 率(%) 人均 公园 绿地 面积 (平方米) 建成 区绿 化覆 盖率 (%) 建成 区绿 地率 (%) 生活 垃圾 处理 率(%)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甲12345678910

11 12

13 14 合计1.按地 区分列 北京天津河北新疆2.按城 市 (县) 分列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

1 栏保留整数,其余各栏保留

2 位小数. ―9―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城市(县城)人口和建设用地综合表 表号:市 ( 县)综2表制定机关:住 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 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 统制[2015]113号有效期至:2

0 1

7 年11月面积计量单位: 平方公里 综合机关名称(签章) :

20 年 人口计量单位: 万人 地区 名称 市区(县) 面积 市区(县) 人口 市区 (县城) 暂住人口 城区 (县城) 面积 城区 (县城) 人口 城区 (县城) 暂住人口 建成区 面积 城市规划 建设用地 面积 甲12345678合计1.按地 区分列 北京天津河北新疆2.按城 市(县) 分列 续表 城市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本年 征用 土地 面积 合计 居住 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 工业 用地 物流 仓储 用地 道路与 交通 设施 用地 公用 设施 用地 绿地与 广场 用地 耕地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10―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 栏≥4 栏≥7 栏;

2 栏≥5 栏;

2.9 栏=10 栏+11 栏+12 栏+13 栏+14 栏+15 栏+16 栏+17 栏;

3.18 栏≥19 栏;

4.各栏保留

2 位小数. ―11―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综合表 表号:市(县)综3-1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13号有效期至:2

0 1

7 年11月综合机关名称(签章) :

20 年 计量单位: 万元 地区 名称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财政性资金收入 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 护管理 财政性资金支出 合计中央预算资金省级预算资金市(县)级预算资金 其他资金合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风景名胜区规划与保护其他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甲123456789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1.按地 区分列 北京 天津 河北 新疆 2.按城 市(县) 分列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本表逻辑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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