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5-04-05

计划生育显然和 %劳动权利义务# 无关! 既然不在这个范围内! 企业就无权规定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是 %严重违纪#! 也不能 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没有赋予 企业这个权力&

欢迎读者就这一话题来稿讨论 超生即辞退 为何不正当 麦子笔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同样的案情$ 不同地方法院认定和判决结果大不相同$ 甚 至截然相反% 比如$ '

#) 年# 月 &

日 &

南 方都市报'

报道$ '

# 年&

月$ 广东佛山李 女士产下第二个孩子$ 休产假期间$ 公司多 次要求其提供第二胎的准生材料$ 但李一直 未提供% 当年 #'

月$ 公司解除与李女 士的 劳动合同% 李女士诉至法院$ 要求公司支付 经济赔偿金!'

余万元%公司表示$曾于 '

'

( 年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员工行为 准则规定$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属于严重 违纪行为$ 员工可降职# 降薪或解除劳动合 同% 法院最终认可了公司说法$ 认为根据劳 动法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违反 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并已向劳 动者公示的$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 议案件的依据% 虽该公司在其产假期间解除 劳动合同$ 但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且公司 亦征得了单位工会组织的同意% 遂判决驳回 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除了个案判决$也有地方性法规为(超生即辞退)规定(撑腰)% 还是广东$ '

#) 年(月#日实施的 &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管理办法'

$ 对 '

'

* 年施行的原 &

办法'

作 了较大范围的修改$ 其中加大了违法生育需 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违法生育者$ 除了要征 收社会抚养费外$ 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 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遵守计生法规是 公民义务$违反义务需要付出一定代价$这些 都自不待言% (饭碗)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立 足之本$用(超生即辞退)制约一些人违反计 生义务$效果也一定不错% 但需要注意的是$ 有效不意味着正当% (超生即辞退)可能给公 民带来的生存困境$需要防范% 如果某个单位以超生为由辞退职工是正 当的$ 那么$ 其他任何单位以同样理由辞退 超生职工$ 任何单位不聘任超生职工$ 也难 以被认为不正当% 此时$ 极端的情况将是$ 超生者除了自己单干$ 将不再有选择打工等 其他生存方式的可能% 对不具备单干能力的 超生者来说$ 这尤其致命% 这是超生者应该 承受的吗* 超生违法$ 需要付出支付社会抚养费等 代价$ 但笔者并不赞成 (超生即辞退)$ 因 为它过分强调推行计生政策的有效性$ 而对 公民其他权利造成伤害% 当然$ 对于特殊身份的超生者$(超生即 辞退) 并无不当$ 比如公职人员% 拿公务员 来说$ 公务员法关于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 义务) 规定$ 第一项就是 (模范遵守宪法和 法律)$ 违反国家计生法律超生$ 显与 (模 范遵守) 背道而驰$ 其行为决定了其已不再 具备履行公职的条件% 郭山泽漫画 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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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周 周三 三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评论 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论 难免的 新闻*月#$ 日 +京 华时报,报道! 山西 %女民工非正常死亡案# 在太 原市中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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