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5-02-24
缙云县聚利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

5 万只垃圾桶和

6 万平方米宣传栏项目(噪声、固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委托单位: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建设单位:缙云县聚利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曹成利 编制单位: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齐金花 项目负责人:施雄飞 参与人员:石佳倩陈李王艳华 建设单位: 缙云县聚利工贸有限公 司 编制单位: 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 技有限公司 传真: / 传真: 0578-6651982 邮编:

321400 邮编:

323900 地址: 浙江省缙云县新碧街道 新振路

6 号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油竹街道江滨路

7 号 目录 表一.

1 表二.3 表三.7 表四.8 表五.9 表六.10 表七.11 表八.12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13 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5 万只垃圾桶和

6 万平方米宣传栏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缙云县聚利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浙江省缙云县新碧街道新振路

6 号 主要产品名称 垃圾桶、宣传栏 垃圾桶、宣传栏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5 万只垃圾桶和

6 万平方米宣传栏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5 万只垃圾桶和

6 万平方米宣传栏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17 年6月开工建设时间

2018 年1月调试时间 / 验收现场监测 时间

2018 年5月14 日-5 月15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缙云县环境保护 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环新联(北京)环境保护有 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嘉兴市绿净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 单位 嘉兴市绿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3328.9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 算40 万元 比例 1.2% 实际总概算

3500 万元 环保投资

50 万元 比例 1.42% 验收监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 修订),国家环 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2002 年2月1日起施行,2010 年部令第

16 号修改;

6、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 知》,环办[2015]113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12.30;

7、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2018.3.1;

8、《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管理办法》, 浙江环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12 号;

9、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环境保护部, 2017.11.22;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 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5.16. 验收监测评价 标准、标号、 级别、限值 (1)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厂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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