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4-12-08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此乃要件请即处理*仅供识别阁下如对本通函的任何内容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执业证券交易商或其他证券注册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的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方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执业证券交易商或证券注册机构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W FOCUS AUTO TECH HOLDINGS LIMITED 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0) (1)非常重大收购事项(2)关连交易及(3)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本封页所用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7至36页.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7至38页.独立财务顾问第一上海有关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的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9 至69页.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星 期五) 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 财富金融中心25楼2501 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1 至EGM-2页.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将连同本通函一并向股东寄发.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载於联交所的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https://www.nfa360.com).无论阁下是否有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列的指示将其填妥,并尽快交回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惟无论如何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表决. 目录CiC页次释义1董事会函件.7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37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39 附录一-有关本集团的财务资料I-1 附录二-有关目标集团的财务资料II-1 附录三-有关经扩大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III-1 附录四-本集团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IV-1 附录五-目标集团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V-1 附录六-一般资料VI-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EGM-1 C

1 C 释义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4S」 指销售、配件、服务及信息反馈「收 购事项」 指买方根扇ㄗ眯橄蚵舴绞展耗勘旯救抗杀救ㄒ妗甘 购公告」 指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及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 收购事项「章 程细则」 指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联 系人」 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基 准日」 指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董 事会」 指本公司董事会「CDH China Fund」 指CDH China Fund III, L.P.,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合夥,为CDH Company间接控制的基金之一,因此为CDH Company的联系人「CDH Company」 指China Diamond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CDH Matrix」 指CDH Matrix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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