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4-11-29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5】第1576 号目录内容页次专项审核报告 1-2 附件: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 (86-10)68360123 传真: (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5】第1576 号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 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 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 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 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1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4 号《关于核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

1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了 400,000,000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6,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01,175.8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3,898,824.1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6月9日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 信验字【2014】第1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56,241,752.94元,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及利息合计 为809,149,505.6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先 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中公司除保荐机构同意使用的募集资金使用外,将募集资金账户中 340,000,000.00元存储于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定期存单账户中,25,500,000.00元用 于远中租赁增资及偿还垫付往来款项,467,730,000.00元存放在渤海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中, 213,000,000.00元用于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已经积极采取纠正措施及解决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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