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4-11-20

2018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1-1-2 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 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 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 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所述的各项风 险因素.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为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系依照《管理办法》发 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中国金 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中界定的, 且经上交所认可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轨道交通项目. 根据北京中财绿融咨询 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方评估意见》,发行人绿色轨道交通项目符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 融专业委员会编制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的相关要求,属于绿 色产业项目.

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 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因 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 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其特殊发行条款包括:

1、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的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以每

3 个计 息年度为一个周期( 重新定价周期 ),在每

3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 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品种二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 重新定价周期 ),在每

5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 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申购情况, 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 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发行人应至少于 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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