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4-09-13
审批意见: 莘环报告表【2019】18 号 经审查,对《聊城好时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聊城好时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套家具建设项目,位于莘县蒙馆公路南侧盛河村南(租赁莘县 天意木塑制品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 万元,占地面积为

4700 O. 主要生产设备为:购置卧式带锯机、立式带锯机、气动截料锯、四面木工刨床、雕刻机、振动刀电脑切割 机、电脑裁布机、精密锯、双头充棉机、订枪机、缝纫机共计

30 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木材、双层 板、弹簧垫、海绵、铁钉、布匹、丝棉、缝纫机油、机油等.规模为年产沙发

700 套,软床

300 套,均不含 喷漆、电镀工艺.该项目已经莘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8-371522-21-03-056651),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为该项 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建设单位必须逐项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措施,并着重落实以下 环保要求:

1、严格执行"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下料、切割、雕刻、刨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须在卧式带锯机、立式 带锯机、气动截料锯、精密据、四面木工刨床上方设大口径集气管以及雕刻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 通过管道统一进入中央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粉尘)经1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 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对于未被收集到的颗粒物,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制的要求.

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对于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要委托莘县伊园物业有限公司清 运、处理,确保不外排.同时,要加强污水产生区、化粪池等区域硬化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 不利影响.

4、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卧式带锯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设备, 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固废主要为木材加工、双层板加工产生的下角料,布匹裁剪、海绵切割产生的边角料,除尘系 统收集的粉尘、废含油抹布以及办公生活垃圾.对于木材加工、双层板加工产生的下角料,布匹裁剪、海 绵切割产生的边角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须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对于废含油抹布以及办公生活垃圾 须经收集后委托莘县伊园物业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储、运要建立台账,落实联单制度.

6、建设单位要加强生态环保意识,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多种植由乔木、灌木和草地相结合组成的绿化 带,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达到增氧降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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