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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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泸州泓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混凝土产能

30 万m3 /a、湿 拌砂浆产能

20 m3 /a) 建设单位 泸州泓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云峰村七社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646300 建设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云峰村七社 立项审批 部门 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 号 川投资备【2018-510502-30-03-293646】 FGQB-0195 号 建设性质 新建(补评) 行业类 别及代 码C3029 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m2 )

20294 绿化面积(m2 ) / 总投资 (万元)

2000 其中 环保 投资 (万元) 114.

2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5.71% 评价经费 / 投产日期

2019 年2月2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现代建筑对性能稳定、质量优异的 商品混凝土需求日趋增加.商品混凝土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内 在需求,是美化城乡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将分散在各建筑工地的现 场搅拌站逐步取消,进而由商品混凝土供应站集中生产供应,可以消除各建筑工地在生产混 凝土、砂浆时引起的粉尘和噪声污染.因此,在现阶段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具有良好的 市场环境. 在此背景下, 泸州泓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8年投资2000万元拟在泸州市江阳区方 山镇云峰村七社建设1条HZS120型混凝土生产线、1条HZS120型砂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混凝 土产能可达30万m3 /a,砂浆产能可达20万m3 /a. 本项目因前期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泸州市江阳区环保局对泸州泓砾商品 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出具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泸龙环罚[2019]1 号),对泸州泓砾 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罚款

300000 元的行政罚款(详见附件 13).建设单位应当开展环境 影响评价,并立即改正,企业已停止建设,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

44 号)及《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修 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 ,本 项目属于第十九类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 第50 项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及

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 据此, 泸州泓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环境

3 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进行 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计算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环评技术导则规范和当地环 保部门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 C3029 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 造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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