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8-01 |
,LTD 目录 第1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2 评估报告摘要
3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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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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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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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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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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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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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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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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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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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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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24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
25 十
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26 十
三、评估报告日
26 评估报告附件
28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2页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组成员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 评估经验,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 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历史年度经营成果、盈利预测数据及 相关法律权属等资料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 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组成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我们对评估对 象的法律权属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我们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 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报告未考虑 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 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评估目的实现的价格保证,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 评估师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本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 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3页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5)第0988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对内蒙古蒙电华 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股 权而涉及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5 年6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 关于开展蒙华海电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的批复 (华能 资函〔2015〕660 号),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内蒙古 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需要对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 资产及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15 年6月30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 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422.34 万元,评估价值为 25,692.45 万元,增值额为 13,270.11 万元,增值率为 106.82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4页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16,778.41 15,582.89 -1,195.52 -7.13
2 非流动资产 101,036.43 112,595.68 11,559.25 11.44
5 其中:固定资产 88,810.13 95,535.94 6,725.81 7.57
6 在建工程 11,177.95 11,491.38 313.43 2.80
7 无形资产 389.39 4,909.40 4,520.01 1,160.79
8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34.91 4,760.18 4,525.27 1,926.38
9 其他 658.96 658.96 0.00 0.00
10 资产总计 117,814.84 128,178.57 10,363.73 8.80
11 流动负债 96,246.68 95,586.12 -660.56 -0.69
12 非流动负债 9,145.82 6,900.00 -2,245.82 -24.56
13 负债总计 105,392.50 102,486.12 -2,906.38 -2.76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422.34 25,692.45 13,270.11 106.82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 特 别事项说明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 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6月30 日起,至2016 年6月29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 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5页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5)第0988 号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健兴业 )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对贵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而 涉及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5 年6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