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06-28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 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 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
3 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 《广东华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本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 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 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 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股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 流通股股东, 通过投资者座谈会、 走访机构投资者、 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 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 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查询和沟通渠道
电话:0662-3229088,2881686 传真:0662-2881686 联系人:许健飞、李敏英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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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票帐户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 A7 号金达商贸大厦 7-8 楼邮编:529500
电话:0662-3229088,2881686 传真:0662-2881686 联系人:许健飞、李敏英
3、登记时间
2008 年9月18 日、19 日、22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5:00.
4、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相关股东会议会期半天,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 交通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