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4-05-12
1 关于申报

2018 年度湖里区促进信息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里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湖府 〔2017〕156 号)文件规定,现将

2018 年度信息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区行政辖区内(区属企 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息产业企业.

信息产业企业是 指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电子商务企业除外,电子商务企业我区另有专项 扶持政策),独立核算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以 下简称 信息企业 ).

二、资金支持时间和申报时间

(一)资金支持时间范围:2018 年1月1日―12 月31 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 放弃.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

2019 年3月30 日.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符合区发改、商务等 一个以上部门的区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一 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过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扶

2 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 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

(二)本次申报项目共五类

14 项,符合申报条件,1 家 企业可报多个项目(特别注明的项目除外).

(三)鉴证服务机构应选择厦门市国资委(gzw.xm.gov.cn)公布的

2018 年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市 国资委审计查证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对被厦门市信用平台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法人 或自然人不予政策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即每家企业申报必须提供的共性资 料): 1.《湖里区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区级以上税务机关签发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3.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为软件信息服务的资质证明材料 复印件,以下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⑴已进行软件企业认定的,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 件;

⑵已进行软件企业评估的,提供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复印 件;

⑶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提供通过年审的《计算机信息系 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以及相关对公服务合同(加盖企业公 章)复印件;

⑷动漫游戏类企业提供市经信局出具的通过年审的动 漫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 ⑸申报企业于

2015 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两项以上(含 两项)软件著作权(非同一项目不同版本)、软件信息类专 利、软件产品评估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 ⑹没有以上任一证书的需提供企业相关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申报要求中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且软件信息服务 相关营业收入政策口径需达到财税〔2012〕27 号文件第十条 的规定. 4.截止目前已纳入湖里区统计库(软件信息服务类)的 规模以上企业可无需提供第

3 项资质证明材料.

(二)申报项目材料(即每家企业按所申报项目必须提 供的个性资料): 本通知所列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的材料,具体见第五点. 以上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一式二份,所有材料封面 须加盖公章和盖骑缝章.需带原件核对. 第一类 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一)新增规上信息企业奖励项目 1.申报条件:2018 年新纳入区统计局统计库,且目前仍 在库的企业. 2.奖励标准: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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