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4-04-22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2628) 公告 有关购置不动产之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天津 市分公司拟共同购置位於中国天津市商务中心区域的不动产. 於2018 年3月18 日,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天泰置业订立买卖合同,,

本公司天津市分公 司同意向天泰置业购置该不动产,代价为人民币 1,912,088,604 元.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将该 不动产部分作为其营业办公用房,部分用於出租.财产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将就其不动产购置 另行与天泰置业签署协议. 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约 68.37% 的已发行股本,为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财产险公司由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分别持有 60% 和40% 的已发行股本,为集团公司的联系 人,也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於财产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亦有意购置不动产作为其营业办 公用房,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就其各自的不动产购置共同与天泰置 业进行谈判协商,并分别向天泰置业购置位於同一栋楼宇的不动产.鉴於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与财产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的上述联合安排,本次交易可能被视为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 14A 章 下之关连交易.由於本次交易适用的一个或多个百分比率超过 0.1% 但少於 5%,故根鲜泄 则第 14A 章,本次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2 背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天津市 分公司拟共同购置位於中国天津市商务中心区域的不动产. 於2018 年3月18 日,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天泰置业订立买卖合同,,

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同意向天泰置业购置该不动产,代价为人民币 1,912,088,604 元.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将该不动 产部分作为其营业办公用房,部分用於出租.财产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将就其不动产购置另行与 天泰置业签署协议. 本次交易之主要条款 订约方 ? 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作为买方) ? 天泰置业 (作为卖方) 该不动产 该不动产位於中国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 号写字楼第7至25 层及第31 至47 层, 建筑面积为72,855.08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用房.另外,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将获得第

48 至55 层 (建筑面积 4,158.62 平方米) 及地下

826 个车位的免费使用权. 定价及付款 本次交易的代价为人民币 1,912,088,604 元,乃根科矫自既嗣癖 26,245 元的价格及该不动产的 建筑面积计算而得.在确定本次交易的代价时,双方参考了独立专业估值机构对该不动产於

2017 年7月19 日的市场价值估值每平米人民币 26,436 元,并参考同类不动产市场交易价格,以及考虑 到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将获得第

48 至55 层的地上面积及地下车位的免费使用权. 本次交易的代价将由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现金分期支付如下: ? 首期付款:於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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