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4-04-08
1 基本情况 表1项目名称 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垫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法人代表 卢建华 联系人卢建华 联系电话

18996806800 邮政编码

408300 通讯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工农北路

83 号 建设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 B01-10/01 地块(兴达驾校) 立项审批部门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项 目编码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 类别 N77 生态保护和 环境治理业 总投资2950 万 环保投资

175 万 投资比例 5.

9% 占地面积 2177.86m2 总建筑面积 /m2 年能耗情况 煤/万吨,煤平均含硫量 / % 电万Kw.h 油/吨天然气 /万立方米 用水 情况 (万吨)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 年重复用水 生产用水

5475 5475

0 生活用水

730 730

0 合计6209

6209 0 1.1 项目来源 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下称填埋场)作为垫江县重要的环境卫生设施,于2004 年投 入使用,设计服务年限为

20 年.填埋场采用卫生填埋工艺,设计有效库容为

200 万m3 ,设计 日处理规模为

210 吨.库区垃圾渗滤液经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垫江县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标 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进行处理,处理达标 后排入桂溪河.垫江县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常有渗滤液进入导致系统瘫痪情况发 生,已无力长期接纳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为了给垫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减轻负荷,改 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垫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拟投资

2950 万元在重庆市垫江县 B01-10/01 地块(兴达驾校内、垫江县污水处理厂旁)建设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日处 理量为 180m3 .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桂溪河.

2 续表

1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重 庆市环保局有关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批复》,本项目应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国环评证乙字第

3144 号)受垫江县环境卫生 管理所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 集及整理等工作,在充分掌握资料并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的基础 上,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垫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地点:重庆市垫江县 B01-10/01 地块(兴达驾校内),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

项目总投资:2950 万元;

项目占地:2177.86m2 ;

处理规模:180m3 /d. 1.2 评价思路

1、本项目处理规模:立项文件设计渗滤液处理规模为 250m3 /d,设计文件设计渗滤液处 理规模为 180m3 /d,本项目根据设计文件确定处理渗滤液的规模为 180m3 /d.

2、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的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中表

2 标准, 建设前渗滤液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的标准为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B 标,一级 B 标严于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的标准,故本项目的建设增 加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由于桂溪河为劣五类水,已经没有污染物容纳能力,故本项目新增总量 由新民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两倍削减污染物替换. 1.2 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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