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4-01-30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 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的全部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 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ospital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69)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建议授出购回股份及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将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十时正於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 一座

27 楼2701 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15 至19 页,并随附适用於股 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代表委任表格亦刊登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hcclhealthcare.com).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敬请 阁下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所列指示填妥并签 署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 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惟在任何情况下,该表格必须最迟於股东周年大 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的

48 小时前交回.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依 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 作无效.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3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4 3.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4 4. 建议授出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4 5. 股东周年大会及代表委任安排

4 6. 推荐意见.5 附录一 - 建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退任董事详情

6 附录二 - 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12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15 C

1 C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函内下列词汇赋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十时正於香港 中环交易广场第一座

27 楼2701 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 (倘适合) 批准载於本通函第

15 至19 页的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现时生效的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本公司」 指 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向董事授予一般授权,以配发、 发行或处置不超过本通函第

15 至19 页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内第

6 项所载的建议普通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 20% 的额外股份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确定其中所 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C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