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4-01-03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本通函载有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定义见本通函) 及独立董事委员会 (定义见本通函) 的推荐建议以及独立董事 有关要约在新加坡的独立财务顾问联昌银行新加坡分行的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要约在香港的 独立财务顾问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的意见.

本通函须 阁下立即处理及 阁下应仔细阅读. 本通函由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刊发. 阁下如对本通函的任何部分或 阁下将予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 应立即谘询 阁下之证券经纪、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税务顾问或其他独立专业顾问. 倘 阁下将名下股份 (定义见下文) 於本公司新加坡股东名册总册登记及倘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透过中央 托管私人有限公司 ( 「CDP」 ) 持有的本公司股本中普通股 ( 「股份」 ) ,则由於CDP会安排一份独立通函寄发予买主或承 让人, 阁下毋须将本通函转交买主或承让人.倘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 (透过 CDP 持有者除外) 股份,应立 即将本通函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倘 阁下将名下股份於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分册登记及倘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送交 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香港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 承让人.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所载报告或所表述意见之准确性概不负责.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 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NOVO GROUP LTD. 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编号 198902648H) (於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新加坡股份代号:MR8) (香港股份代号:1048) 股东通函 内容有关 德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及DELOITTE &

TOUCHE CORPORATE FINANCE PTE LTD 代表 GOLDEN STAR GROUP LIMITED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以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Golden Star Group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有关要约在新加坡的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要约在香港的 独立财务顾问 联昌银行 (13491-P) 新加坡分行 (於马来西亚注册成立) 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 股东务请注意,要约文件指明接纳要约应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或要约人或其代表可能不时公 布的有关较后时间及或日期) 下午四时正要约截止时收讫. 董事会致股东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13 至32 页.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当中载有其就要约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载於本通函第

33 至34 页. 来自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要约在香港的独立财务顾问天达融资亚洲有限公司之函件,当中载有其有关要 约的意见及推荐建议,载於本通函附录二.来自独立董事有关要约在新加坡的独立财务顾问联昌银行新加坡分行之 函件,当中载有其有关要约的意见及推荐建议,载於本通函附录一. 本通函将於要约保持可供接纳期间分别刊载於联交所、新交所及本公司网站,网址分别为http://www.hkexnews.hk 、http://sgx.com 及http://www.novogroupltd.com .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 仅供识别 目录CiC页次 释义.1 有关前瞻性陈述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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