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3-12-27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6.1.1 化学成分分析可选用常规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 6.1.2 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取样及制样方法按 GB/T

20066 的规定执行. 光谱分析用试样的取样及制 样方法按 GB/T

5678 的规定执行. 6.1.3 化学成分中,碳、硅、锰、磷、硫、铬、镍、铜、钼、钒、铌的常规化学分析按 GB/T 223.

69、 GB/T 223.

60、GB/T 223.

4、GB/T 223.

3、GB/T 223.

68、GB/T 223.

12、GB/T 223.

23、GB/T 223.

19、 GB/T 223.

26、GB/T 223.

76、GB/T 223.40 的规定执行.光谱分析按 GB/T

4336 的规定执行. 6.1.4 化学成分的仲裁用常规化学分析方法. 6.2 力学性能 6.2.1 试块 6.2.1.1 力学性能用试块应与铸件采用同炉钢液铸出,可单独浇铸,也可附铸在铸件上.除另有规定 外,试块类型的选用由供方自行决定. 6.2.1.2 单独铸出的试块应铸有同炉标记. 单铸试块的形状、 尺寸和试样的切取位置应符合图

1 的要 求.单铸试块应与其所代表的铸件用相同的浇铸工艺、相同的造型材料铸造,并经同炉热处理. T/CFA 02010120.01--2017

5 6.2.2 拉伸试验 按GB/T 228.1 执行. 6.2.3 冲击试验 按GB/T

229 执行. 6.3 耐腐蚀性能 见附录A. 6.4 表面质量 6.4.1 铸件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 GB/T

15056 的规定执行. 6.4.2 铸件表面缺陷的检测采用目测,必要时可采用相应的测量工具. 图1力学性能单铸试块图 6.5 尺寸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用相应精度的量具和设备进行检测, 如钢卷尺、 直尺、 游标卡尺、 高度尺、 深度尺等. 6.6 重量 T/CFA 02010120.01--2017

6 按GB/T

11351 的规定执行. 6.7 无损检测 渗透检测按GB/T

9443 的规定执行. 磁粉检测按GB/T

9444 的规定执行. 超声检测按GB/T 7233.1 的规定执行. 射线检测按GB/T

5677 的规定执行. 供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6.8 硬度 按GB/T 231.1 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由同炉钢液浇铸,经同炉热处理的铸件为一批. 7.2 化学成分分析 铸件按熔炼炉次检验化学成分,结果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7.3 力学性能试验 7.3.1 拉伸试验,每一批取一个拉伸试样,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7.3.2 做冲击试验时,每一批取

3 个冲击试样进行试验,3 个试样的平均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其 中允许最多只有一个试样的值低于规定值,且不低于规定值得 2/3. 7.3.3 下列原因的试验结果是无效的: a)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

b)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c)试样加工不当;

d)试样存在缺陷. 出现以上情况时,本次试验无效,应按 7.3.1 和7.3.2 重新进行试验. 7.4 复验 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而不是由 7.3.3 所列原因引起的,供方可以复验. 7.4.1 从同一批中取两个备用拉伸试样进行试验. 如果两个试验结果均符合表

2 的规定, 则该批次铸 件的拉伸性能为合格.若复验中有一个试样结果不合格,则该批次铸件的拉伸性能为不合格,供方可按 7.5 处理. 7.4.2 从同一批中取

3 个备用的冲击试样进行试验, 该结果与原结果相加重新计算平均值. 如重新计 算的平均值符合表

2 的规定,且只有一个试样的值低于规定值,但不低于规定值的 2/3,则该批铸件 的冲击值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供方可按 7.5 处理. 7.5 重新热处理 T/CFA 02010120.01--2017

7 当力学性能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表2规定时,可将铸件和试块重新进行热处理,然后按 7.3.1 和7.3.2 重新试验.但未经需方同意的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回火除外). 7.6 耐腐蚀性能检验 7.6.1 耐腐蚀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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