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3-11-28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后可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功能现状. 项目运营后,若采取上述环保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三废"污染物排 放,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公司对环境影响达标可 控,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时间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简本 (联系方式 附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建设或本此环评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设性意见,请您在
10 个工作 日的公示期间内与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 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 否的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本次环评工作承担单位为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
3205 号).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经开区利尔化学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16-2844254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八号邮编:610041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28-8555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