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3-11-14

1、公司当期业绩大幅增长主要依赖于钢结构业务,并非依赖于技术加盟模 式业务. 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82 亿元,2017 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0.62 亿元,同比增长 192.98%,增长了 11,969.02 万元.

2018 年公司通过技术加盟模式取得的净利润为 3,000.00 万元,占公司当年 归母净利润(约18,171.23 万元)的16.51%,占同比利润增长值的 25%.2018 年公司传统钢结构业务创利增加 8,969.02 万元,占同比利润增长值的 75%.由 此可见, 公司

2018 年当期业绩大幅增长主要依赖于传统钢结构业务模式的创利, 而并非技术加盟模式业务.

2、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净流入并非依赖于技术加盟模式业务. 公司

2018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23,425.99 万元,

2017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 流入为-56,784.80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同比增加金额为 33,358.81 万元. 公司

2018 年技术加盟模式业务现金流入金额为 9,500.00 万元, 对现金流净流入 增加贡献占比为 28.48%. 由此可见,

2018 年当期经营性现金同比净流入并未主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3 要依赖于技术加盟模式业务. (2)公司大额资源使用费是一次性收取还是

10 年内等额收取,若为一次 性收取,公司在收取使用费后是否需要提供后续服务,公司是当期全部确认还 是分摊至

10 年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 使用费收入确认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牺牲长期利益换取短期业绩的情形;

公司回复:

1、公司技术加盟模式业务的款项支付是按照合同约定分次收取. 公司技术加盟模式业务的款项支付是按照合同约定分次收取, 既不是一次性 收取也不是

10 年内等额收取.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义务主要分 为: (a)浙江绿筑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成套产品技术体系的设计技术、制造技 术和施工技术;

(b)未来授权期限内浙江绿筑在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成套产品技 术体系研发的新技术;

(c)绿筑 VI 标识系统.公司将合同金额按照合同义务性 质进行对价分摊, 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对于现有技术按照技术资料交付 并验收完成等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对于未来合同义务在授权期限内(如:10 年或

20 年不等)平均分摊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使用费收入确认 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需 要符合的条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经公司对技术使用权转让业务的分析与认定, 技术加盟模式业务相关收入确认符 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技术加盟费收入不存在牺牲长期利益换取短期业绩的情形.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绿筑签订了四单技术加 盟业务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为 2.2 亿元,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确 认技术加盟业务收入为 3,000万元, 占比13.64%;

累计收取技术资源使用费 9,700 万元 (其中

200 万为

2017 年度收取) ,确认技术加盟业务收入占累计收款比例为 30.93%,未确认收入的 6,700 万元,根据其性质其中 5,300 万元账列预收款项、 定金 1,400 万元账列其他应付款.根据合同约定,未来还有 1.23 亿元的预计现 金流入. 由此看来, 技术加盟费的收入确认并不存在牺牲长期利益换取短期业绩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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