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8-03
附件 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简称 《大气十条》和《实施细则》 ) ,指导能源行业承担源头 治理和清洁能源保障供应的责任,特制定《能源行业加 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一、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 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按照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 期完成 的原则,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能源消费总 量控制,着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推动转变能源发展方 式,显著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 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国空 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1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

1 - 11.4%, 天然气 (不包含煤制气) 消费比重达到 7%以上;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供应国 V 标准车 用汽、柴油. 中期目标:2017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3%,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 9%以上,煤炭消费比重降至 65%以下;

全国范围内供应国 V 标准车用汽柴油.逐步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 域和山东省接受外输电比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 增长. 远期目标: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取得明显 成效,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转变不断深入,以较低的能 源增速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能源开发利用与 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形成清洁、高效、 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治理重点污染源

(三)加大火电、石化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 任务:采用先进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实施 在役机组综合升级改造;

提高石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和管理;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 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加强 -

2 - 运行监管. 目标: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 区火电、石化企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措施:继续完善 上大压小 措施.重点做好东北、 华北地区小火电淘汰工作,争取

2014 年关停

200 万千 瓦.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所有燃煤电厂全部 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 安装脱硝设施,现有燃煤机组进行除尘升级改造,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所有石化企 业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全面推行 LDAR(泄漏 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挥 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

每小时

20 蒸吨及以上 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燃煤锅炉现有除尘设施实施升 级改造;

火电、石化企业和燃煤锅炉要加强环保设施运 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排放不达标的火电机 组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网企业不得 调度其发电.

2014 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 治理,2015 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 -

3 - 区域完成石化行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2017 年底前,北 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现有炼化企业的燃煤设 施,基本完成天然气替代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在气 源有保障的条件下,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基本完 成炼化企业燃煤设施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京津冀、长三 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 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 三区十群 范围内,除列入成品 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的项目外, 不再安排新的炼油项目.

(四)加强分散燃煤治理 任务:全面推进民用清洁燃煤供应和燃煤设施清洁 改造,逐步减少京津冀地区民用散煤利用量. 目标:

2017 年底前,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基 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 乡镇村的清洁煤供应网络,洁净煤使用率达到 90%以上. 措施:建设区域煤炭优质化配送中心.根据区域煤 炭资源特点和煤炭用户对煤炭的质量需求,合理规划建 -

4 - 设全密闭煤炭优质化加工和配送中心, 通过选煤、 配煤、 型煤、 低阶煤提质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化加工技术, 提高、 优化煤炭质量,逐步形成分区域优质化清洁化供应煤炭 产品的布局. 制定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加快制定 优质散煤、 低排放型煤等民用煤炭产品质量的地方标准, 对硫分、灰分、挥发分、排放指标等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推行优质洁净、 低排放煤炭产品的替代机制,全面取消劣质散煤的销售 和使用. 强化煤炭产品质量监管.煤炭经营企业必须根据相 关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标识,无标识的煤炭产品不能销售 和使用.质量监督部门对煤炭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 期抽查.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煤-5-炭生产、加工、经营等企业必须生产和出售符合标准的 煤炭产品. 加强对煤炭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环保 监督.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全密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 设施.加快运煤列车及装卸设施的全封闭改造,减少运 输过程中的原煤损耗和煤尘污染.在储存、装卸、运输 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严查劣质 煤销售和使用,加强对煤炭加工、存储地环保设施的执 法检查.建立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煤炭供应、储存、 配送、使用等环节实现动态监管. 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制定先进民用炉具标准,加大 宣传力度,对先进炉具消费者实行补贴,调动购买和使 用先进炉具的积极性,提高民用燃煤资源利用效率,减 少污染排放. -

6 -

三、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五)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任务:适应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在保 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的前提下,控制能源消费 过快增长,推行 一挂双控 (与经济增长挂钩,能源消费 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双控制)措施.做好能源 统计与预测预警,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全社会科 学用能. 目标: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保障体 系和社会氛围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 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比例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转化 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措施:按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要求,做好 各地区分解目标的落实工作,有序推进能源消费总量考 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能源统计普查,加快建设重点用 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完善能源消费监测预警机制, 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各地区和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煤 炭消费和用电量等指标. 总结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经验, 适时启动能源需求侧管理试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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