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3-11-02 |
2008 2008
2008 2008 年年报补充公告 年年报补充公告 年年报补充公告 年年报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
2009 年4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公司
2008 年年 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就公司
2008 年年报中相关事项作 如下补充说明:
1、补充说明并披露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
2008 年报全文第三部分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中对境 内外差异作了如下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 净资产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按中国会计制度 17,599.90 198,985.60 300,750.70 224,466.39 按香港会计准则 47,990.40 222,447.52 253,856.39 207,962.50
2 注:东方汽轮机资产评估增值、政府补助及相关递延所得税等影响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同时发行 A 股与 H 股的上市公司,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分别按国内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在净资产和净利润方面均存在差异, 差异形成的主要事项源于公 司2007 年11 月从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购买了东方汽轮机 100%的股权.现根据上交所要求就我公司分别按照国内会计准则与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08 年度财务报表的差异补充说明如下: (1)东方汽轮机成立日资产评估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影响 东方汽轮机系由东方汽轮机厂实施改制并于
2006 年12 月底成 立.东方电气集团为东方汽轮机成立时的原始股东,东方电气集团投 入东方汽轮机的实收资本系按照投入资产于成立日的评估价值确定, 且投入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在国内会计准则下,东方汽 轮机成立日的各项资产系按照评估后的金额入账, 并自评估基准日起 根据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评估价值结转成本或计提折 旧、进行摊销;
然而,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仍按照其成立日前的 账面价值确认各项资产的金额并结转成本、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东 方汽轮机成立后,存在评估增值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其评 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伴随着存货的销售、固定资产的计提折 旧等转移到各期间的产品销售成本或管理费用中.然而,因在香港准 则下,实现销售的存货以及进行摊销的固定资产等结转至当期的成 本、费用金额小于国内准则下成本费用的金额,故存在评估增值的各 项资产在销售前或计提完折旧或摊销金额前, 按国内准则编制的报表
3 净利润将小于按香港准则编制的报表. 在存在评估增值的各项资产最 终处置后,境内外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完全一致. (2)东方汽轮机政府补助的追溯影响 在国内会计准则下,东方汽轮机于成立日前收到的政府补助(如 作为三线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 ,无论相关资产是否已经形成, 在成立时已全部转入资本,根据规定不再进行追溯调整.然而,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下, 对于东方汽轮机在成立日前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负债类科目) ,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 命内平均分配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确认为当期的营业外收 入.故在初始成立日,该事项将导致按香港准则编制的报表其净资产 小于按国内准则编制的报表,在结转递延收益的各期,按香港准则编 制的报表其净利润大于按国内准则编制的报表. 在成立日前收到的政 府补助全部消化结转后,境内外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完全一致. (3)在国内会计准则下,因东方汽轮机相关资产系按照评估值 入账,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故在相关资产未转销前,需在各期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