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8-03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 涉及的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528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目录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4

二、 评估目的

12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2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6

五、 评估基准日

17

六、 评估依据

17

七、 宏观经济及行业分析

19

八、 评估方法

32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9

十、 评估假设

50 十

一、 评估结论

51 十

二、 特别事项说明

52 十

三、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7 十

四、 资产评估报告日

5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59

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及资产评估机构证券业资格证书

61

三、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63

四、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

65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67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 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 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 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 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 涉及的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528 号摘要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华康 恩贝 ),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耐司 康药业 ).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由于金华康恩贝拟进行增资,为此需要对耐司康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耐司康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耐司康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耐司康药业申报的截至

2018 年8月31 日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按照耐司康药业提供的未经审计的

2018 年8月31 日会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 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18,751,161.05 元、276,518,562.33 元和-57,767,401.28 元.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8月31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 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耐司康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86,815,392.74 元(大写为捌仟陆佰捌 拾壹万伍仟叁佰玖拾贰元柒角肆分),与账面值-57,767,401.28 元相比,评估增值 144,582,794.02 元,增值率为 250.28%.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金华康恩贝增资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 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8 年8月31 日起至

2019 年8月30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 涉及的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528 号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贵公司拟进行增资事宜涉及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8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1.名称: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 2.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衢路

288 号3.法定代表人:余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整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1472897859 7.发照机关: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8.经营范围:片剂(含外用)、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粉针剂(含青霉素类)、 冻干粉针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生产;

兽药:非无菌原料 药(盐酸大观霉素、硫酸大观霉素)的生产;

回收丙酮、甲醇、二氯甲烷、硅醚;

货 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医药化工 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制造、销售、医药实业投资、生物 技术开发服务.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耐司康药业 或公司) 2. 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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