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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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 175―2013 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3-05-27 发布 2013-06-01 实施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J DBJ440100/T 175―2013 I 目次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设计.2

6 施工.7

7 验收.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给水工程质量验收表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管道消毒记录表

1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管道工程消毒冲洗合格证明

1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用户给水系统验收记录表

15 条文说明.18 DBJ440100/T 175―2013 II 前言本规范按照 GB/T1.1-2009 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广州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孙伟、陈超雄、王晓东、许超伟、高南宁、蔡志盛、黄长均、潘铁军、许刚、 陈瑞玲、陈凌洁、李文杰、张道义、谭志毅、梁维嘉、冼亮、张国参、苏勇文、邓慕欣、罗贤龙.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赵力军、王峰、蔡昌明、陈思、杨晓峰.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DBJ440100/T 175―2013 III 引言依据多年的实践,为规范广州市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验收,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终端水质, 遵循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a)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b)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c)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采用 不宜 ;

d)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 本规范由广州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DBJ440100/T 175―2013

1 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设计、 施工和验收. 其它类型建筑的生活 给水系统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778.2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安装要求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4806.1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

50125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CJ/T

254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CJ

266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CJJ

140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JJG

162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1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用户生活给水系统 向民用建筑提供生活用水的给水系统. 3.2 DBJ440100/T 175―2013

2 市政给水总表 由供水企业安装在引入管上,由供水企业拥有、监督保养,用以区分管道产权,对表后范围内用水 量进行总体计量的器具. 3.3 用户注册水表 安装在市政给水总表之后,由供水企业拥有、依程序合法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独立产权 用户用水量的器具. 3.4 供水单元 一套独立的生活给水系统,包括:市政给水总表、总表后给水管道、水池(箱) 、加压设备、加压 给水管道、用户注册水表.

4 总则 4.1 市政给水总表至用户注册水表区间给水系统工程应结合规划合理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4.2 市政给水总表至用户注册水表区间的给水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 用户用水点的水质应不低于 GB

5749 的要求. 4.4 建设单位或用户投资新建、改建用户生活给水系统时,在给水单项施工图设计阶段前必须向当地 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经供水企业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4.5 新装、扩建或迁移市政给水管道,给水管线敷设的位置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 工.

5 设计 5.1 水量和水压 5.1.1 市政给水管网引入管提供的流量应满足二次供水系统和直供水系统设计流量要求. 5.1.2 市政给水总表至用户注册水表的设计流量,应符合 GB

50015 的规定. 5.1.3 已建旧城区用户接管点处服务压力不小于 0.14MPa,管网压力合格率不应小于 97%.当水压不能 满足用户需求时,用户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中新知识城、南沙新城等新城区用户接管点处服务压力宜 达到 0.28MPa. 5.2 系统选择 5.2.1 市政供水水量、水压不能满足用户用水需求时,用户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 5.2.2 居民用水系统应为独立系统,应与非居民、特种用水等其他用水系统分开. 5.2.3 对于多栋塔楼或有裙楼连体的居民住宅建筑, 一个供水单元不宜超过

500 户 (超高层建筑除外) , 每单元独立安装市政给水总表计量. 5.2.4 二次供水系统的加压供水管网不得与直供系统管网直接连通. 5.2.5 从不同市政管段接出市政给水总表的,其表后的生活管道不宜直接联通.因特殊情况需连通的, 经供水企业同意后, 所有表后管连通的水表组必须使用与其后段相连管道的压力等级和公称通径相同的 倒流防止器,方能装表供水. 5.2.6 采用叠压供水系统供水时,应征得供水企业同意. 5.2.7 使用叠压供水设备应符合以下原则: a) 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管径可按表

1 选用. 其中, 中心城区市政管网接出点必须在管径不小于 DBJ440100/T 175―2013

3 DN300 的环状市政管网上;

表1叠压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选型 供水干管管径(mm)

100 150

200 300

400 设备进水管管径 (mm) ≤65 ≤80 ≤100 ≤150 ≤200 b) 市政管网接出点水压在用水高峰时段不小于 0.22MPa;

c) 叠压供水设备在最大时流量情况下,吸入口的压降小于 0.02 MPa;

d) 叠压供水设备吸入口压力小于 0.20MPa 时自动停泵,吸入口压力达到 0.22MPa 时自动恢复 运行;

e) 叠压给水设备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处必须安装倒流防止器;

f) 按照现行建筑规范必须设置高位水池(箱)的建筑,仍然必须按照执行,不得因为采用叠压给 水设备而取消高位水池(箱) ,并应留有接口以及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临 时措施及时转用高位水池(箱)供水. 5.2.8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宜使用叠压供水设备: a) 供水单元服务人数超过

1500 人的住宅小区;

b) 用水时间过于集中,瞬间用水量过大的用户(如学校宿舍、体育场馆、剧院等) ;

c) 供水保证率要求高,未自行设置停水保障设备的用户;

d) 扩建、改建用水设施时,原有用水设施(包括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和户内用水设施)不符合国家 和地方现行标准和规定而不进行同步改造的;

e) 同一引入管存在不同用水类别混合使用的楼宇. 5.2.9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应使用叠压供水设备: a) 市政给水管网可利用水头小于 0.22MPa 的区域;

b) 对用水有特殊要求或可能对市政管网造成回流污染的用户(如医院、制药、化工行业等) ;

c) 用水时间过于集中,瞬间用水量过大且无有效技术措施的用户. 5.2.10 住宅给水系统室外管网宜设置泄水管,泄水管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5.3 水表和水表房 5.3.1 不同给水系统应独立安装市政给水总表计量. 5.3.2 口径 100mm~200mm 的水表应优先选用带锁止功能的阀门作为表前阀门. 5.3.3 水表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水表口径的确定参照 GB 50015,常用机械式水表口径型号 DN

20、DN

25、DN

40、DN

50、DN

100、 DN

150、 DN200, 常用电磁流量计和超声波水表口径型号 DN300, 对应的常用流量及过载流量参照 JJG 162;

b) 设置安装电磁流量计时应有持续的电源供给, 以及设置备用电源, 并应设置安装具有防盗防破 坏的表箱(柜) ;

c) 市政给水总表宜设置在建筑用地退缩带的绿化带内或构筑物首层水表房内或贴近用水建筑物 首层外墙侧,并设置专有标识;

d) 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应每个住宅单元独立设置水表计量,用户注册水表应整齐、有规律地集中 安装在各单元户外或水表间内;

e) 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各公共卫生清洁用水、消防用水、居住小区绿化浇灌等非居民生活用水需 从生活给水管取水时应设置用户注册水表;

DBJ440100/T 175―2013

4 f) 建筑消防水池(箱)由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应在水池(箱)进水管设置用户注册水表;

g) 水表安装位置应以准确计量、便于抄表、不易损坏及方便维护管理为原则,水表底部有 0.5m 净空;

h) 水表应有明显标识(如表壳、条形码等) ,用户注册水表应有表锁、表码、钢丝封、防盗扣等 设施;

i) 水表组由下列附件串联组成: 1)水表上游: ――旋塞或截止阀,应指明截止阀的操作方向;

――流动整直装置或直管段,装在截止阀与水表之间;

――过滤器,装在截止阀与水表之间;

――在水表与进水管接头上设置封印装置. 2)水表下游: ――长度调节装置,用于水表常用流量≥15m

3 /h 的水表;

――装有泄水阀的装置;

――旋塞或截止阀,此阀的操作应与水表上游的阀相同;

――止回阀,双向流应用场合除外. 3)其余的应满足 GB/T 778.2 的要求. j) DN100 及以上的机械式水表应在直管段前加装 Y 型过滤器;

k) 机械式水表的表前直管段和表后直管段的长度, 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若水表生产厂家有注明也 可按厂家要求适当调整;

表2机械式水表前、后直管段长度的要求 机械式水表口径 (mm)

20 25

40 50

80 100

150 200 机械式水表前 直管段(m) 0.2 0.25 0.4 0.5 0.8 1.0 1.5 2.0 机械式水表后 直管段(m) 0.1 0.15 0.2 0.25 0.4 0.5 0.75 1.0 l) 按水流方向,水表后阀门(用户侧)由用户负责操作管理;

水表前阀门由供水企业负责操作管 理使用,用户严禁擅自使用. 5.3.4 采用远传等新型水表时,应符合供水企业管理要求,用户应予以配合. 5.3.5 水表产品应符合 CJ

266 的规定,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和合格证;

必须具有省级或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检定部门出具的首次检定合格证. 5.3.6 水表房(水表箱)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机械式市政给水总表应设置在独立带锁的水表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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