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3-08-14

一、二次除尘器收集的焦粉以及 焦粉沉淀池收集的焦粉,焦粉经收集后送入焦粉仓贮存,部分回用、 部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㈤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4 项目无重大风险源,建设单位已采取相应消防等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齐河县环保局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地面除尘站及焦炉烟囱均设置了在线监测设备,已单独验收 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其他 建设单位设有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了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公司已开展自行监测,每年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出具的《150万吨/年干熄焦余热利用 节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监测结果表明: ㈠ 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2018 年8月2日~3 日),干熄焦设施正常运行, 生产负荷在 92~94.67% ㈡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经处理或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 不外排.本次验收未进行废水监测. 2.废气 ⑴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9.5 mg/m3 ,SO2 最大排放浓度为

5 mg/m3 ,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

5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颗粒物 10mg/m3 ,二氧化硫 50mg/m3 );

焦炉脱硫塔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19.4 mg/m3 ,SO2 最大排 放浓度为

44 mg/m3 ,NOx 最大排放浓度为 375mg/m3 ,均满足《炼焦 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中"焦炉烟囱"标准 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中"焦炉-机焦炉"中标准要求(颗粒物 30mg/m3 ,二氧化硫 50mg/m3 , 氮氧化物

500 mg/m3 ). ⑵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0.45 mg/m3 , 二氧化硫最大浓度 0.311mg/m3 ,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6171-2012)表7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 ,SO20.5 mg/m3 ). 3.厂界噪声 建设单位委托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于

8 月22 日~23 日进行的噪 声例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及沉淀池收集的焦粉部分回用、部分外售.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在线统计数据,地面除尘站排气筒全年排放量折算为:颗粒 物4.602t/a,SO21.056t/a,满足其排污许可核发的总量要求;

焦炉废气

6 脱硫塔排气筒出口全年排放量折算为:颗粒物 39.12t/a,SO281.27t/a, NOx931.8t/a,满足其排污许可核发的总量要求. ㈡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措施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 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总体结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万吨/年干熄焦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 目环评手续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项目主体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 体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无重大变动,具备正常运行条件.验收监 测表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2.验收监测报告主要修改、补充内容 ⑴核实设备表、原辅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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