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3-08-04
国环评证乙字 第2710 号2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10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建设单位: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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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10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明 联系人 陶园 通讯地址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文化北路 联系电话

13851850595 邮政编码

413207 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王家坝村、南京湖村和有成村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能源发电 C441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67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74991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

0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7 年7月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大通湖区位于湘中偏北,东邻漉湖,南与沅江市相连,西北与南县、华容县比邻, 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因地处湖南省益阳市,三面环 山,朝北开口马蹄形地貌的北口上,南下寒潮易于入侵和滞留,具有春寒寡照、夏雨 偏多、秋旱高温、冬霜冰冻的特点.但因纬度较低,又系湖沼平原,境内气候温和, 热量充足,雨水丰富,四季分明,具有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的一般共性,区内太阳 能资源丰富,适宜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于大通 湖区,总规划容量为 200MWp,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 镇,容量为 100MWp,目前一期 10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正在进行环评.二期位 于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容量为 100MWp.

一、二期工程除属于同一建设单位,两 者位于大通湖区不同区域,无其它相互依托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 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 2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100MWp 光 伏并网发电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 员进行现场踏勘、类比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环评不包括对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对于涉及相关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2 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施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施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修正)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施行)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7月2日修订) ;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1998〕第253 号) ;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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