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3-05-13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8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9月1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字[2014]

980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 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10 张为

1 手,共计 1,000 万手,合1亿张,共计募集资金 1,00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993,0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10 月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569.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2,430.10 万元(以下称 募 集资金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 并出具天健验(2014)第218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941,514.2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925.29 万元;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止

6 个 月期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915.70 万元,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2.94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46,429.9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538.23 万元.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9,538.4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 .根据《管理制度》 ,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11 月14 日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 )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 建行浙江省分行 )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 交行浙江省分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 农行浙江省分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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