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4-02 |
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 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禁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禁止乱扔垃圾;
不得建设 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
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
7 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风景名胜区内已建的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清理, 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凡属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严重妨碍游览活动的,应当 限期治理或者逐步迁出;
迁出前,不得扩建、新建设施. 本项目为 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属于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 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无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 设施,本项目四周以居民住宅为主,地块内不涉及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
同时,本 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不进入地表水体,本项目生活垃圾 分袋化收集后在垃圾房暂存,由环卫所定期托运,日产日清,因此,在项目建设及营运 期,在完善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距离省级生态红线常熟尚 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为
920 米,距离最近的市级生态红线是位于本项目东北面 9400m 处的海洋泾清水通道维护区(市级) .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和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相符.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经现场踏勘,该地块目前为空地.经调查核实,本项目地块用地历史为住宅居民 和农田为主,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相关环境问题,可以满足居住用地要求.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周围 500m 内无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大型变 电站、 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