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3-03-24

2016 年3月20 日止. 本报告期末, 用于抵押的房产原值 9,642.94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5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万元,净值 4,458.20 万元;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 2,662.83 万元,净值 2,334.41 万元.报告期末,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 4,400 万元.

2014 年8月2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签订

2014 年 惠质字

084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以价值 2,000 万元的存货(包括碳钢、合金钢、 不锈钢管材等)作质押,自该行取得短期借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4 年8月20 日起至

2015 年8月19 日止. 截至评估基准日有

2000 万元的存货处于质押状态.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3. 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 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 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价格的决定. 5.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6.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05 月31 日起,至2016 年05 月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 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6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5)第0809 号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贵公司拟收购无锡 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而涉及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进行了评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5 年05 月31 日的 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泉股份 ) 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叁佰陆拾玖万伍仟柒佰玖拾捌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尖山东路

36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 销售、安装;

机械制造、加工、销售;

货物进出口;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

商品混凝土生产、浇筑销售;

球墨铸铁及管件、塑料管材及管件、钢管及管件、 高效隔热保温钢管及管件的加工、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7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08 月22 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671),前身为淄博龙泉管道工 程有限公司,是由以刘长杰为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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