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3-02-05
对各团体 个别人士*就《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的意见所作的回应 甲部: 对条例草案所载建议的意见 关注 团体 个别人士* 意见 关注事项 政府当局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 的回应 (I) 对条例草案的整体意见 ? 大部分团体表示支持当局提出条例草案.

? 意见备悉 (II) 有关把房屋津贴及其他房屋利益纳入 有关入息 的定义围的建议 退休计划协会 出入口商会 职工盟 工联会 ? 这些团体支持此建议. ? 意见备悉 中小企商会 ? 该会不赞同此建议,并关注到建议会增加雇员 的强积金供款负担,而由於雇员的薪俸税款额 是根涫杖爰扑,建议亦会令雇员须缴交较 高的薪俸税款额. ? 由於积金局收到的投诉显示某些雇主滥用现行 房屋津贴的安排逃避强积金供款责任,我们认 为须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防止不良雇主把应视 为有关入息的薪酬项目转为房屋津贴或利益之 类,藉以减低应付的强制性供款款额,因此提 出此项法例修订.

2 团体 个别人士* 意见 关注事项 政府当局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 的回应 ? 建议的修订取消从 有关入息 的定义中豁除房 屋津贴 利益,只会影响用以计算强积金供款 的 有关入息 款额.修订法例对薪俸税的现行 安排没有任何影响,对於现时享有或将会享有 由雇主提供的房屋津贴 利益的雇员,该修订 不会对其薪俸税税款有任何影响. 雇主联会 ? 该会促请政府当局考虑只把以现金支付的房 屋津贴纳入 有关入息 的定义围. ? 现时,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下,雇主 已须根┟鞯 法定准则 就每一项给予雇员 的报酬项目去决定它是否属於 有关入息 .就 有关雇员而言, 有关入息 一词是指由或须由 有关雇主作为该雇员在该合约下的雇用的代价 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予该雇员,并以金钱形 式表示的任何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 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房 屋津贴或其他房屋利益除外) ,但不包括《雇佣 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 建议旨在取消现行的房屋津贴及利益的豁除安 排,使房屋津贴/利益将会与其他类型的津贴/ 利益项目得到相同处理.修订法例之后,房屋 津贴/利益将会跟其他报酬项目一样,参考同一 套 法定准则 去决定该项目是否须纳入 有关入

3 团体 个别人士* 意见 关注事项 政府当局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 的回应 ? 该会认为政府当局应就实施新定义订定合理 时间表,让雇主有足够时间调整其薪酬纪录系 统及为雇员提供的薪酬福利条件,因为这些福 利条件会根泄厝胂⒖疃罴扑闫渌@,例 如自愿性供款. 息 的定义内 , 即房屋津贴/利益必须以金钱形式 表示,才计算入 有关入息 内. ? 如有需要的话,我们将会提供过渡期,方便有 关人士可以就其系统及程序作出相应更改.积 金局将会推行宣传及教育计划,以加深公众对 法例修改的认识.积金局亦会鼓励受托人应与 他们的客户多作沟通,以令过渡期过程更顺畅. 中企协 ? 中企协支持此建议,并认为建议不大可能会对 就业市场和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 意见备悉 中华总商会 ? 该会虽然同意有需要防出现滥用情况,但质 疑积金局并未就其所述提出拟议修订是 因应 近年出现滥用的情况 提供全面资料以支持其 论点. ? 自强积金制度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实施以来, 积金局收到大约400名雇员有关房屋津贴及利 益的投诉.这些雇员在不同行业为约50名雇主 工作.他们指称,其雇主特意更改薪金安排, 把他们部分薪金列为房屋津贴及利益,以及只 就薪金的余下部分支付强积金供款,从而减低 所须作出的强积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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