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2-12-10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5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公告 各位博士考生: 我校

2015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

5 月7日开始,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由学校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教授 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二、复试的基本标准

1、境内统考考生总分

180 分,各单科成绩不低于

48 分.

2、外籍考生,总分

50 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在

5 月中旬西藏藏医学院 考试完成后另行制定.

三、复试比例及名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复试比例为1:1.2~1.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

中药学根据 申请-审核 制要求由中药学院提出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 由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 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生证等 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 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 1):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 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3)英语六级(或日语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通知单原件. (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6)素质审核表,见附件 2. (7)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3. 以上材料均须用 A4 纸进行打印,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 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 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并作为录取 的重要参考.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科研材料: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5 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 表》 (见附件

4、5)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 题报告) ;

(3)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 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 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 合测评.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 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本专业培养所需要的潜质.此部分占复试 成绩的 30%.

5、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 不及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的具体 要求和形式请见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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