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31 |
1080 吨/年 接市政管网进张浦污水处理厂 处理 废气 颗粒物 加强通风, 无组织排 放 达标排放 备注:给水、排污、供电依托租赁方的基础设施.
5、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6 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昆山市张浦滨江路
10 号,昆山新迦南热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西侧为花 园村;
南侧为活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侧为滨江路,路东为诸天浦;
北侧为富士化研.建 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周边环境概况图分别见附图
1、附图 4. 本项目厂房占地面积 1500m
2 ,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生产车间,厂房布局合理、物流顺畅, 卫生条件和交通、安全、消防均满足企业需要及行业要求.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5).
6、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 年3月)(2013 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 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苏州市产业发展 导向目录》(2007 年本)和《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 见的通知》 (苏府[2006]125 号),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明文规定禁止、 限制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
7、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本项目共有职工
30 人,项目年生产
300 天,单班制工作,每天工作
8 小时.厂区不提供 食宿,职工就餐外购解决.
8、与张浦镇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江苏省昆山市张浦滨江路
10 号,根据张浦镇整体规划图,目前企业用地规划 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项目地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要求相符,具体 见附图.
9、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修订),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 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 为一级保护区;
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 区;
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 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 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 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
7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 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 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只有生活污水,符合该条例的有关 要求.
10、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相符性 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 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 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