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8-30

479 号9楼,联系

电话:0571-87056935,邮编:310007). 2.变更到省外的注册申请可以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到受理地 点办理. 六六六

六、 、 、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 根据《管理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 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48 学时.继续教育由省安监 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联系

电话:0571-88806290. 七七七

七、 、 、 、有关注意事项 有关注意事项 有关注意事项 有关注意事项 1.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

2015 年5月27 日至

2017 年10 月30 日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2017 年10 月31 日起一年内 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 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 质申请材料;

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须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 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2.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

2017 年10 月31 日至

2018 年10 月31 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3.在2015 年5月27 日(注册工作暂停之日)前一段时间 已经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尚未注册成功的,请本人或聘用单位携 带有效证件(证明)到省安监局办事大厅窗口取回注册申请材 料(主要针对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人员,这两类注册申请材料 中含有 注册证 原件) ,按照上述有关要求重新申报. 4.为确保注册受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在注册申请时, 申请人应在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 如实填报,并对申请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申请两个类别以上注册(主要是指 同时申请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申请人员执业证有 效期离到期不足

1 个月的,先申请延续注册成功后再办理变更 注册.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将在省安监局 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上发布公告.届时,请 本人或聘用单位携带有效证件(证明)到省安监局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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