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29
1 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闵虹府办〔2018〕4号 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2018 年虹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绩效 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居委,村、公司,有关部门: 镇大联动分中心拟订的《2018 年虹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 工作绩效测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2月23 日22018 年虹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绩效测评实施意见

一、测评对象

1、全镇各居委、村、公司工作站(共50 个) ;

2、街面巡管网格;

3、 受理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业务平台案件的职能部门 (单位) ;

4、全镇各基层工作站专职巡管员、编外巡查员.

二、测评时间

2017 年12 月1日至

2018 年11 月30 日(即考核数据统计时 间) .

三、测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1)

四、测评案件类型 以《2017 年网格化前端管理任务清单》 作为测评案件类型 (详 见附件 2,若有变动以区中心下发文件为准) .

五、测评内容

(一)全镇各基层工作站绩效测评 各基层工作站的工作绩效测评以每月测评与年度测评相结合 为原则,注重平时的工作积累.

1、月度绩效测评 按百分制计算,根据《虹桥镇基层工作站城市网格化综合管 理工作月度绩效测评项目表》 (详见附件 4)评分.每月测评加分 项累计计入总分后,总分不超过

100 分.大联动分中心每月对各

3 基层工作站进行测评, 并通报测评结果. 月度测评项目分为

4 项: (1) 责任倒查(40 分) ①群众投诉倒查(20 分) :各工作站因前端管理不到位, 应 发现未发现 、 应管控未管控 被市民投诉举报的,经核实后一 般案件扣

5 分/件,在建违法搭建扣

10 分/件,该项扣完为止.纳 入测评的案件类型是指 《2018 年群众投诉责任倒查案件类型》 (详 见附件 3) ②市、区、镇三级督查督办(20 分) :各级督查案件,工作站 未先行发现的,经核实后 五乱 案件扣

1 分/件, 五违 及部 件类案件扣

5 分/件,在建违法搭建扣

10 分/件;

因前端管理不到 位或监管不力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被区网格化中心发《催办通知书》 和《网格督查建议书》的,扣20 分/件;

市12345 热线督办案件, 经核实有责的扣

20 分/件.该项扣完为止. (2) 前端管理(20 分) ①居村采集有效案件(10 分) :根据各工作站上一年采集上报 有效案件总数,按居委、村公司工作站分别制定本年度各工作站 每月案件上报标准:居委工作站

20 条/每月,村、公司工作站

15 条/每月(详见附件

5、6) .每低于标准一条扣

1 分,扣完为止. ③群众投诉有效案件(10 分) :以当月各工作站(居委工作站 与村、公司工作站分别统计)的群众投诉有效案件(去除 重复 、 不属实 、 留作参考 、 不予采纳 、 无政策信息 、 对政策 解释不接受 、 诉求过高 、 无政策依据 类案件)的平均值作 为基准,基准分为

6 分,工作站每高于基准一件扣

2 分,扣完为

4 止;

每低于基准一件加

2 分,加到

10 分为止.无投诉案件的得

10 分. (3) 案件质量(40 分) ①上报质量(20 分) :各工作站上报案件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 的,经大联动分中心办公室审核不通过的案件,经核实后进行扣 分.作废案件扣 0.5 分/件;

因案件作假被查实或因案件质量问题 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扣

20 分/件.该项扣完为止. ②流转质量(20 分) :考核各工作站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业 务平台上各类案件受理、处置、核查、结案等环节的及时性、规 范性和有效性.接单、退单、处置、核查等环节超时扣

5 分/件;

延期、退单、结案、核查等环节不规范被退回的扣

5 分/件;

主责 案件红灯(市标案件整体超时,其他案件整体、处置双超时)扣10 分/件;

主责案件完成质量评分为

0 的扣

20 分/件. 该项扣完为 止. (4)加分项 当月居村采集上报有效案件高于每月案件上报标准的,每高 于标准一条加 0.1 分,加分不超过

5 分.

2、年度绩效测评 按百分制计算,根据《虹桥镇基层工作站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 工作年度绩效测评项目表》 (详见附件 7)评分.年度测评加分项目 累计计入总分后,总分不超过

100 分(在同等分值下,全年群众投 诉有效案件少的为优先排名) .年度测评项目分为七项: (1)网格化基础建设(20 分)

5 ①日常运行机制(5 分) :包括工作台账、业务培训及例会、 工作信息上报等工作. ②网格标准化建设(15 分) : 通过区中心标准化达标验收的得 满分,经区中心实地检查不通过验收的扣

3 分,未通过区中心标 准化资格评审的扣

5 分. (2)应急管理工作(10 分) :针对各基层工作站值班值守、 预案演练、宣传处置等工作事项进行考核测评. (3)月度测评分值(60 分) 各工作站全年月测评平均分占年度测评总分的 60%. (4)前端管理绩效评价(即主被动比) (5 分) 以《2017 年网格化前端管理任务清单》为统计样本,分别统 计出年度内各工作站主动发现的有效案件数量(包括自行处置案 件) ,以及群众诉求的案件数量.再以所有工作站主动发现的案件 数量除以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数量,计算出全镇社会前端管理绩 效平均比值.设定基本分值为 2.5 分,各工作站社会前端管理绩 效分值 (主被动比) 每高于全镇平均比值

1 的, 相应增加 0.1 分, 该项分值最高不超过

5 分. (5)群众投诉有效案件年环比分值(5 分) . 各工作站

2018 年群众投诉有效案件数减去

2017 年群众投诉 有效案件数,再除以

2017 年群众投诉有效案件数,计算出年环比 值.年环比值≤0 时,分值为

5 分;

年环比值>

0 时,以5分为基 本分值,每增加 1%比值依次倒扣

1 分,扣分不超过

5 分.

6 年环比值 = 本年度群众投诉有效案件数-上年度群众投诉有效案件数 上年度群众投诉有效案件数 (6)机制加分 ①信息加分:工作站自主编写上报的信息,凡被镇大联动分 中心采纳使用的加 0.1 分/次.凡被区网格中心采纳使用的加 0.2 分/次.同一信息多处采纳使用的记为一次,就高加分.全年加分 累计不超过

1 分. ②创新加分:年度中,凡机制推进、特色创新、网格标准化 建设等工作获得区级以上通报表彰、经验推广的工作站,以相关 书面材料为依据,视情加分,加分不超过

2 分. (7)责任追究 年度中,网格区域内各类案、事件因 应发现未发现、应管 控未管控 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在全年测评总分中扣 除10 分;

被市、区两级督查、督办或问责的在全年测评总分中扣 除15 分,并视情移交镇纪委进行责任追究.

(二)街面巡管网格绩效测评

1、巡管方式:以城管中心负责的街面日常巡管组(共4个责 任块) 与大联动分中心办公室负责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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