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8-30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93)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二零一四年财务摘要 ?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录得约人民币60,360百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 7.02% ? 综合毛利率由去年的18.36%提升至18.48% ? 母公司拥有者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1,280百万元,大幅增加43.50% ? 每股基本盈余为人民币7.6分?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1.80仙2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董事会 ( 「董事会」 )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审核业绩,现呈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4 2013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60,359,843 56,400,662 销售成本

6 (51,365,601) (47,898,540) 毛利 8,994,242 8,502,122 其他收入及利得

5 2,162,584 1,851,971 营销费用 (7,526,591) (7,152,640) 管理费用 (1,701,039) (1,564,270) 其他费用 (604,967) (622,664) 经营活动的利润 1,324,229 1,014,519 财务成本

7 (46,111) (60,569) 财务收入

7 302,026 240,725 税前利润

6 1,580,144 1,194,675 所得税支出

8 (561,976) (517,230) 本年利润 1,018,168 677,445 归属予: 母公司拥有者 1,279,770 892,475 非控股权益 (261,602) (215,030) 1,018,168 677,445 归属予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所有者的每股盈余

9 -基本 人民币7.6分 人民币5.3分 -摊薄 人民币7.6分 人民币5.3分3综合全面利润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4 2013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利润 1,018,168 677,445 其他全面利润 於往后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利润: 其他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82,350 10,800 换算海外业务时产生的汇兑差额 12,987 60,487 於往后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其他全面利润净额 95,337 71,287 本年其他全面利润,经扣除税项 95,337 71,287 本年全面利润合计 1,113,505 748,732 归属予: 母公司拥有者 1,375,107 963,762 非控股权益 (261,602) (215,030) 1,113,505 748,732

4 综合财务状况表 2014年12月31日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 4,417,234 4,094,770 投资物业 601,224 948,805 商誉 7,145,117 7,145,117 其他无形资产 265,801 289,239 其他投资

11 217,350 135,000 预付租金及租赁按金 311,128 314,977 递延税项资产 31,795 50,5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89,649 12,978,496 流动资产 存货 10,926,399 8,220,73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

12 267,694 245,492 预付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4,797,960 2,333,481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227,964 123,174 抵押存款 6,072,895 6,406,7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794,112 9,015,813 流动资产合计 31,087,024 26,345,48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

13 20,880,430 18,077,489 客户按金、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2,425,413 2,046,809 计息银行借款 3,425,950 2,683,171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521,213 464,142 应交税金 626,151 562,620 流动负债合计 27,879,157 23,834,231

5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2014年12月31日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净值 3,207,867 2,511,258 资产合计减流动负债 16,197,516 15,489,754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62,998 172,2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2,998 172,296 净资产 16,034,518 15,317,458 权益 母公司拥有者拥有的权益 已发行股本 423,221 421,551 储备 16,247,831 15,064,311 拟派股息

10 234,864 441,392 16,905,916 15,927,254 非控股权益 (871,398) (609,796) 权益合计 16,034,518 15,317,458

6 附注: 1. 公司资料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是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其注册地址为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 「中国」 ) 经营及管理电器、电子消费品 零售门店及电子产品在线销售网络. 2.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驶峒谱荚蛭被岚洳嫉墓什莆癖ǜ孀荚虮嘀.该等财务报表亦符 合香港公司条例与编制财务报告有关的适用要求 (按载列於香港公司条例 (第622章) 附表 11第76至87条条文内有关第9部 「账目及审计」的过渡性及保留安排,本财政年度及比较 期间之财务报告继续根视玫那肮咎趵 (第32章) 而作出披露)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投资物业及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他投资外,本财务报表乃根烦杀竟呃 制.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除特别说明外各项数此纳嵛迦敕绞降髡磷罱咏 千位. 3.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首次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采纳下列准则及新订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2011年) 的修订 投资实体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的修订 非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 衍生工具之更替及对冲会计法的延续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 徵费 2010年至2012年周期的年度改进所包括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 归属条件的定义1 2010年至2012年周期的年度改进所包括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的修订 业务合并或然代价的会计处理1 2010年至2012年周期的年度改进所包括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的修订 短期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2011年至2013年周期的年度改进所包括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的修订 有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定义

1 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

7 3.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修订本) 仅与实体的首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相关,除该 项修订外,各项修订及诠释的性质及影响如下所述: (a)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修订包括投资实体的定义,并为符合投资实体定义的实 体提供合并入账要求的豁免.投资实体须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将附属公司入账,而 非合并入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2011年) 已作出后续 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的修订本亦载列投资实体的披露规定.由於本公司 并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所定义的投资实体,该等修订对本集团概无影响. (b)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为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厘清 「目前具有合法可执行抵 销权利」 的涵义.该等修订亦厘清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抵销标准於结算系统 (例如 中央结算所系统) 的应用,而该系统乃采用非同步的总额结算机制.该等修订对本集 团概无影响. (c)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列明因法例或法规,或引入法例或法规,导致於对冲关 系中所指定的场外衍生工具直接或间接被更替为主要交易对手时,终止对冲会计规 定的例外情况.就於有关例外情况下持续使用对冲会计法而言,必须符合以下所有 准则:(i)更替必须为法例或法规,或引入法例或法规所导致;

(ii)对冲工具的订约方 协定一名或多名结算交易对手取代其原有交易对手,成为各订约方的新交易对手;

及(iii)更替不会导致原有衍生工具的条款出现变动,惟就进行结算而变动交易对手所 直接引致的变动除外.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并无更替任何衍生工具,该 等修订对本集团概无影响. (d)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厘清实体须确认因付款的活动所触发根 关法例而产生的徵费责任.诠释亦厘清徵费责任仅於引发付款之活动持续发生一段 时间时,方根喙胤鸩嚼奂.就达到最低限额时所引致的徵费而言,该项诠 释厘清於达到指定最低限额前,概不会确认任何责任.由於本集团於过往年度采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拨备、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 项下的确认原则,而就本集团所引 致的徵费而言,由於该项诠释与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之规定相 符,该项诠释对本集团概无影响. (e)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厘清多项有关表现归属条件及服务归属条件的定义, 包括(i)表现条件须包含服务条件;

(ii)当对方提供服务时,必须达成表现目标;

(iii) 表现目标可能与实体的经营或活动有关,或与同一集团内其他实体的经营或活动有 关;

(iv)表现条件可为市场或非市场条件;

及(v)倘对方於归属期内不论因任何原因不 再提供服务,则服务条件未获达成.该项修订对本集团概无影响. (f) 国际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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