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8-30
2018年9月29日 星期六 公告热线: 0571-87054412

87054448 9 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9月29日(2018 ) 浙0104民催23号 申请人三明市东方视界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因遗失银 行承兑汇票1张 (该票据记载: 票号3010005126041458, 票面金额49500.

00元、 出票人浙江盾安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收款人杭州昶凯塑胶有限公司、 出票日期2018年4 月9日、 汇票到期日2018年10月9日、 出票行交通银行浙 江省分行营业部)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决定受理, 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 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依法作出判 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 转让该票据权 利的行为无效.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催22号 申请人扬州市新恒玉贸易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 汇票1张 (该票据记载: 票号4020005130220807, 票面金 额50000.00元、 出票人浙江艺纺纺织品有限公司、 收款 人海宁市中兴塑业有限公司、 出票日期2018年7月31 日、 汇票到期日2018年10月30日、 出票行杭州联合银行 九堡支行)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决定受理, 现依法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 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宣 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 转让该票据权利的 行为无效.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104民初3507号 俞义: 本院受理原告许南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 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04民初35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 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 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1072号 杭州润科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蒋建英诉你 与杭州佰富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 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

2018 ) 浙0104民初1072号民 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 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1351号 杭州润科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柳小华 诉你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 浙0104 民初

135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 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 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1350号 杭州润科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邵益松 诉你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 浙0104 民初

13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 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 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1349号 杭州润科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慧珍 诉你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 浙0104 民初

134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 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 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1068号 杭州润科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权诉 你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104 民初

10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 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 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1076号 杭州润科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乐耘 诉你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 浙0104 民初

107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 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 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民初2565号 郑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范灵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

2018 ) 浙0104民初 2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 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4破8号 本院根据杭州西奥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 于2018年8月20日裁定受理杭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18年8月31日指定浙江之江律 师事务所为杭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越 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16日前, 向杭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杭州市西湖 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D座南3楼, 联系方 式: 袁晨、 余佳伦0571-87975721,

15157115517 ) 申报债 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 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 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 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 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 向杭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 产.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 在本院第十三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参加会 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 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 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 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 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 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 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5破3号 本院根据刘锋、 陈竹君的申请于2018年5月14日裁 定受理杭州三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 2018年5月18日指定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三 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三茅景观工程有限公 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1月16日前, 向杭州三茅景观 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 春路

290 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

3 幢41 楼;

邮政编码: 310000;

联系

电话:赵 律师13588077560, 0571-85071615 ) 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 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 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 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 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 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 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三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 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杭州三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管 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在杭州市拱墅 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 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 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 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 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 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 指派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91民初1069号 杭州拾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 华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已 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191民初 1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 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 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 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3983号之一 浙江鼎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识敬 诉被告浙江鼎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 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 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 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 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8 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 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4989号 杭州悦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钟鸣诉 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 司送达, 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 书、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民事裁 定书、 民事诉讼须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 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良渚 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 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4992号 杭州悦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 王 丽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 你公司送达, 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 知书、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民事 裁定书、 民事诉讼须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 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 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良 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 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14995号 杭州悦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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