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8-30
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公告热线: 0571-87054412

9 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12月14日 浙江公告 微信号上线啦! 动动手指自助申请公告发布―― 公告上传、 查询、 自助缴费…… 一次都不用跑 就能搞定 二维码见右边 变卖公告 本院将于2019年1月3日10时起至2019年3月2日10时止在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变卖标的: 兴龙舟668 船, 船籍港: 台州, 油船, 总长: 88.02米;

船宽13.5米;

型深: 6米;

总吨位: 1993;

净吨位: 1116;

建造完工时间: 2006年7月24日, 建造地: 浙江临海.现停泊于浙江台州松门锚地. 承办法官: 0577-88991885 (池) . 看管公司联系人:

15657665066 (谢) (看样请先与承办人联系) . 变卖公告、 变卖须知参见淘宝网本院拍卖平台. 法院地址: 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 温州鹿城区车站大道234号 神力大厦2楼. 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

电话: 0574-89285028 (陈) .监督

电话: 0574-89285050 (林) . 宁波海事法院 2018年12月14日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19年1月3日10时起至2019年1月4日10时止在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 浙苍渔00198 船, 船籍港: 苍南, 渔船, 总长: 36.8米;

船宽 6.5 米;

型深: 3.05 米;

总吨位: 1593;

净吨位: 55;

建造完工时间:

1999 年6月16 日, 建造地: 浙江温岭.现停泊于浙江苍南.承办法 官: 0577-88991885 (池) .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参见淘宝网本院拍卖平台. 法院地址: 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 温州鹿城区车站大道234号 神力大厦2楼. 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

电话: 0574-89285028 (陈) .监督

电话: 0574-89285050 (林) . 宁波海事法院 2018年12月14日 送达公告 朱方玉 (身份证号码 320324197312094979,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桃元镇朱集村 359号) : 你因驾驶车牌号浙GQ5J23的轻型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光吸收系数为3.94m-1, 超过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GB3847-2005) 标准 (≤3.0 m-1) , 我局 责令你于2018年6月29日前进行整改, 但截止2018年7月2日, 未发现该机动车尾气 排放复检合格记录, 也未向我局提供机动车维修后复检合格证明一案.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桐环罚字 〔2018〕 第111号决定书, 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局领去决定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在接到决定书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桐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桐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 也不提起诉讼、 又 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我局将依法申请桐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桐庐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4日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与诸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 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 依法转让 给诸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 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诸 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 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诸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公告清单如下: (债权转让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单位: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与诸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

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8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诸暨市东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 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请相关承债主体、 清算主体代为 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4、 联系人: 寿奇光, 电话13806769232 序号

1 借款人 诸暨市百泰化纤有限公司 本金 (截至2018年9月30日) 13523650.00 利息 (暂计至2017年4月20日)

0 借款合同

1、 2016信银杭绍诸贷字第811088070954号

2、 2016信银杭绍诸贷字第811088071823号

3、 2016信银杭 绍诸贷字第811088072085号

4、 2016信银杭绍诸贷字第811088080077号 担保人名称 保证人: 浙江津旺化纤有限公司、 浙江东篱园种植有限公司、 钟力、 周畅.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叶奎( 身份证号:330226198312054954) 签署的信银杭绍债转2018(12-02)号 《债权转让协议》 , 转 让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亿科建设有限公 司债权 (包括主债权、 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 转让给受让方叶奎.据此, 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地位,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 即向叶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转让方联系

电话: 0575―85081693 受让方联系

电话:

177551105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叶奎 附: 债权清单 单位: 人民币、 元 序号

1 借款人 浙江亿科建设有限公司 本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9989437.49 利息 (暂计至2016年12月31日) 607917.81 借款合同

1、 2015信银杭绍贷字第811088033649号

2、 2016信银杭绍贷字第811088037892号 担保人名称 保证人: 合肥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华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黄建华、 任海燕、 安少红. 受委托, 我公司于

2018 年12 月21 日下 午2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公 司地址: 杭州市文三路

477 号华星科技大厦 1027) , 拍卖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 有的象山财务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鸿升壁 炉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资产包 (标的描述以拍 卖规则等拍卖文件的具体规定为准) , 拍卖 保证金

200 万元.如相关当事人对本次拍 卖标的有异议, 须于本次拍卖实施前

5 日向 委托方提出书面异议.公告刊登日起接受 咨询约期查阅资料, 有意竞买人请向本公司 或委托方垂询.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拍 卖标的: 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 员、 政法干警、 资产公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 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 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 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 人员、 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 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上述人员 如果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拍卖标的的, 后果 自负. 联系

电话:0571-85022057, 13666653311胡先生. 浙江华通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台州市永利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目 标公司) 自然人股东陈勇(转让方), 于2018 年12 月11 日将其持有的 100%目标公司 股权转让给广东泓泰物流有限公司与上 海无忧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受 让方) .股权转让后, 广东泓泰物流有限 公司与上海无忧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各持 50%的股权. 上述股权变更后, 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完 成之日前目标公司及转让方拟转让的目标 公司股权已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 权 益负担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如转让后因 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前实际存在的 债务或潜在的债务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引发 的诉讼或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遭受 损失的, 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受让 方.自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发生 的债权债务则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转让方 不承担责任. 请目标公司及转让方拟转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利益相关人尽快与转让方取得联系 并在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前处理完 毕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台州市永利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告(2018) 浙0106 民初

2150 号 孔菊萍: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宜钦诉被告严 政、 孔菊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

2018 年11 月1日判决,被告严政依法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8) 浙0106 民初

2150 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 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 天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6 民初

10848 号 杭州驭蓝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州赫 斯汀服饰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 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7) 浙0106 民初

10848 号民事判决书, 判令你赔偿广州赫斯汀服 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50000 元;

承担本案诉讼费 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 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 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 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06 民初

6671 号 郑红兴: 本院受理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云栖小镇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8) 浙0106 民初

66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 民初

19521 号 杭州丘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美联 实业有限公司、 陈火其、 陈彩仙、 陈江源、 周惠娟 金融借款合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杭州丘山 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美联实业有限公司、 陈火其、 陈彩仙、 陈江源、 周惠娟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 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 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3月28 日上午

09 时00 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 期将依法裁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 民初

19522 号 杭州丘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美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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