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12-2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川发改环资[2015]10 号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社 验收单位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19 年4月20 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行业类 别05火电 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 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 关、文号及时间 2014年1月23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4]121 号行文 《关于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5年4月-2016年1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 四川水方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2019 年3月成立了以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为组长,施工、监理、水 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计、 水土保持验收及特邀专家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工作组.

并于

2019 年4月10 日召开了验收总结会议,共计

10 人. 验收会议前,四川水方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元市城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 提交了监测报 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验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的汇报,以及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形成 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社现 有垃圾填埋场场址所在地,距离嘉陵江约

2 公里,距袁家坝 110kV 变电站

6 公里.距离国道

212 公路

10 公里,距广元市区

14 公里.

2、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名称: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

等级与规模:总规模处理生活垃圾 1050/d;

所属流域:长江流域;

总投资约 4.94 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 3.95 亿元,二期投资 0.99 亿元.土 建投资 1.40 亿元

3、施工工期及运行期 本项目实际建设期共

10 个月,厂区主体工程于

2015 年4月开工,2015 年10 月竣工,取水工程于

2015 年10 开工,2016 年1月竣工.二期工程主要涉及 设备安装,截至目前暂未实施.

4、项目占地 本工程占地 5.58hm?,其中:生产区永久占地 1.54hm?,生产辅助区永久占 地1.30hm?,绿化区永久占地 0.83hm?,道路硬化区永久占地 1.31hm?,取输水临 时占地 0.60hm?.

5、工程土石方 项目建设期实际开挖土石方 18.02 万m?(0.8 万m?) ,回填总量 12.73 万m? (工程回填利用 11.93 万m?,绿化利用方 0.80 万m?) ,经土石方平衡永久弃渣 5.29 万m?. 项目生产运行期在水保方案服务期

10 年内炉渣及飞灰弃渣量共 56.50 万m?.所有弃渣由运渣车运至广元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填埋.填埋场完全 能够满足本方案服务期

10 年内的废渣和飞灰的堆放要求.施工期及运行期垃圾 填埋场区域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由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责.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3 年12 月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元市城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

2014 年1月23 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 [2014]121 号行文《关于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的批复》 . 本工程不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由建设单位委托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并于2019 年1月提交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通过建设建设单位运行资料,本工程建设实际发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5.58hm?.扰动地表面积 5.58hm?,造成水土流失面积 5.58hm?;

经计算得,扰动 土地治理率达 99.8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 99.82%,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拦 渣率 100%,林草植被恢复率 99.5%,林草覆盖率 35.84%,实施完成后达到水土 保持要求.各项指标均达到方案设计防治目标值.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根据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 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 号)的规定,本工程在水土保持设施完工后,广 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了由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参与的验收编 制组对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开展了验收报告的编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水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最终完成了 《广 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2、报告主要结论 工程各项水保措施布局合理, 各种措施因地制宜, 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后, 工程运行交由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管理. 组织专职人员对工程完建的水土 保持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查, 若发现其存在破损现象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修 葺完善,对生长状况较差的植物措施进行了补植,并加强养护.水土保持措施目 前运行良好,保持完整,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作用. 从目前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 保持设施管护工作已落实到位,管理工作效果明显

(六)验收结论

1、水土保持制度落实情况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 术规范、标准要求, 委托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工程水土保持方 案编报工作,并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批复;

工程按 照水土保持要求布设水土保持措施, 并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及要 求,保证了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 结合主体工程建设实际,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专 项设计的水土保持建设任务已完成,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符合 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

2、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情况 目前,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已按批复的水土保持设计文件要求,结合 工程实际分阶段实施了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

经自验核查各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质量全部合格,合格率 100%,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3、水土流失治理效果 通过对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项目建设区扰动土地整治率扰动土 地治理率达 99.8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 99.82%,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拦渣 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率 99.5%,林草覆盖率 35.84%,实施完成后达到水土保 持要求.各项指标均达到方案设计防治目标值.

4、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各项水保措施布局合理, 各种措施因地制宜, 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后, 工程运行交由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管理. 组织专职人员对工程完建的水土 保持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查, 若发现其存在破损现象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修 葺完善,对生长状况较差的植物措施进行了补植,并加强养护.水土保持措施目 前运行良好,保持完整,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作用. 从目前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 保持设施管护工作已落实到位,管理工作效果明显. 综上所述,本工程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 项防治措施, 完成了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 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较好地控制和 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运行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维护工作;

运行 期间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间,应进一步落实管护职责,加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