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12-24
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 (版本号 V01)

2013 年10 月I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推动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的造林活动, 规范国内碳汇造林项目设 计文件编制和碳汇计量监测工作,确保碳汇造林项目所产出的中国核证减排量 (CCER)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要求,推动国内碳汇造林项目的自愿 减排交易,特编制了《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 (版本号 V01) .

本方法学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有关清洁发展机制 (CDM)下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的最新方法学为主体框架,在参考和借鉴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有关方法学工具、方式和程序,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优 良做法指南》 、国际自愿减排市场造林再造林项目方法学和有关方法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碳汇林业做法和经验, 经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利益相关方反复研讨后 编制而成,以保证本方法学既遵循国际规则又符合我国林业实际,注重方法学的 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本方法学同已有的类似方法学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 本方法学更符合中国林业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的实际情况.本方法学参 考引用的规范性文件,除了遵循 CDM 有关项目方法学及其相关程序和规则的基 本要求外,主要参考了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碳汇造林 技术规定(试行) 》 、 《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 、 《造林技术规程》等行业 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例如:对于土地合格性的要求,本方法学要求至少是

2005 年2月16 日以来的无林地,以区别于 CDM 再造林项目方法学所要求的

1990 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 2. 本方法学基于中国林业的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充分考虑中国林业工作 者实际操作和表达习惯,对CDM 方法学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例如使用 习惯术语"碳汇量"取代"温室气体汇清除" 、使用通用术语"项目减排量"取代"项目人为净温室气体汇清除量"等. 3. 本方法学对 CDM 项目有关过程和步骤进行了优化和简化, 使本方法学更 具有可操作性和成本有效性,更有利于本方法学的推广应用.例如:优化和简化 了基线情景识别和额外性论证综合工具的过程和步骤;

优化了灌木碳储量变化的 II 监测、取样和计算方法;

简化了项目情景下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碳库的监 测方法等. 4. 本方法学整合了国内众多研究成果,总结整理出了方法学中各类参数的 缺省值和可供参考的回归方程,使之更适用于中国的碳汇造林项目.例如:提供 了适用于我国的将不同树种 (组) 林木蓄积量换算为全株生物量的基本木材密度、 生物量扩展因子、地下生物量/地上生物量之比、生物量含碳率等.同时还筛选 出了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树种或森林类型的生物量参考方程等. I 目录 1.? 引言.1? 2.? 适用条件.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2? 4.? 定义.2? 5.? 基线和碳计量方法.4? 5.1. 项目边界的确定.4? 5.2. 土地合格性.5? 5.3. 碳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选择.5? 5.4. 项目期和计入期.6? 5.5. 基线情景识别与额外性论证.6? 5.6. 碳层划分 8? 5.7. 基线碳汇量.9? 5.8. 项目碳汇量.12? 5.9. 泄漏 19? 5.10. 项目减排量.19? 6.? 监测程序.20? 6.1. 基线碳汇量的监测.20? 6.2. 项目活动的监测.20? 6.3. 项目边界的监测.20? 6.4. 事后项目分层.21? 6.5. 抽样设计 21? 6.6. 样地设置 23? 6.7. 监测频率 23? 6.8. 林木生物质碳储量的监测.24? 6.9. 灌木生物质碳储量的监测.26? 6.10. 项目边界内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碳库的监测.28? 6.11. 项目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量的监测.28? 6.12. 精度控制与矫正.28? 6.13. 不需要监测的数据和参数.29? 6.14. 需要监测的数据和参数.42? 7.? 附件.45? 附表 1. 全国主要乔木树种生物量方程参考表.45?

1 1. 引言 为满足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下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的要求, 规范国内碳 汇造林项目的计量和监测方法, 推动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的造林活动, 确保项目产生的碳 汇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特开发制订了本《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 (版本号 V.01.0) .本 方法学参考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有关清洁发展机制(CDM)下造林再 造林项目活动的方法学及其工具、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有关土地利用、土 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和优良做法指南, 同时也参照了国际自愿市场造林再碳 汇造林项目实施的一般要求等,并充分结合我国林业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方法学参考了下列方法学、指南和方法学工具: (1) 国家林业局《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 (办造字[2011]18 号) (2) IPCC《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做法指南》 (IPCC,2003) (3) 非湿地类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的基线与监测方法学(AR-ACM0003) (4) 非湿地类小规模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的基线与监测方法学(AR-AMS0007) (5)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基线情景确定和额外性论证工具(EB35, Annex 19) (6)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林木和灌木生物量及其变化的估算工具(EB 70, Annex 35) (7)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监测样地数量的计算工具(EB 58, Annex 15) (8)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估算林木地上生物量所采用的生物量方程的适用性论证 工具(EB65, Annex 28) (9)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估算林木生物量所采用的材积表或材积公式的适用性论 证工具(EB67, Annex 24) (10) CDM 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生物质燃烧造成非 CO2 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的估算工具 (EB 65, Annex 31) 2. 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下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的碳汇造林项目 活动(不包括竹子造林)的碳汇计量与监测.使用本方法学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必须满足以 下条件: (a) 项目活动的土地是

2005 年2月16 日以来的无林地. 造林地权属清晰, 具有县级以

2 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

(b) 项目活动的土地不属于湿地和有机土的范畴;

(c) 项目活动不违反任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且符合国家造林技术规程;

(d) 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如沿等高线进行整地、 土壤扰动面积 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 10%、且20 年内不重复扰动;

(e) 项目活动不采取烧除的林地清理方式(炼山)以及其它人为火烧活动;

(f) 项目活动不移除地表枯落物、不移除树根、枯死木及采伐剩余物;

(g) 项目活动不会造成项目开始前农业活动(作物种植和放牧)的转移. 此外,使用本方法学时,还需满足有关步骤中的其它相关适用条件.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方法学遵循下列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气候 [2012]1668 号) (2) 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 (国家林业局,办造字[2010]84 号) (3) 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办造字[2010]84 号) (4)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 (林资发[2004]25 号) ;

(5)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GB/T 26424-2010) ;

(6) GB/T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7) LY/T1607-200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8) GB/T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9) GB/T15781-2009 森林抚育规程 4. 定义 本方法学基于以下特定的定义: 碳汇造林: 为区别于其它一般定义上的造林活动, 本方法学特指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 目标之一,对造林和林木生长全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进行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活动. 有关特殊要求参见第

2 节.

3 土壤扰动:是指如整地、松土、翻耕、挖除树桩(根)等活动,这些活动可能会导致土 壤有机碳的降低. 湿地:湿地包括全年(或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如泥炭土)被水淹没或土壤水分处于饱和 状态的土地,且不属于森林、农田、草地和居住用地的范畴. 有机土: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和(2) ,或同时符合条件(1)和(3)的土壤: (1) 有机土层厚度≥10cm.如果有机土层厚度不足 20cm,则20cm 深度土层内混合 土壤的有机碳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 12%;

(2) 对于极少处于水分饱和状态(一年内处于水分饱和状态不超过数天)的土壤,其 有机碳含量必须大于 20%;

(3) 对于经常处于水分饱和状态的土壤,则: a) 不含粘粒的土壤,有机碳含量不低于 12%;

b) 粘粒含量≥60%的土壤,有机碳含量不低于 18%;

c)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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